海珠区住宅类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海珠区住宅类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
项目编号:JG2023-1799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15日 0时0分~2023年5月5日 14时3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604.080905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 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3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和(2)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1.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2.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4.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设计方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 信息登记,本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注:企业信息登记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3.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备案的 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在在本投标单位购买的近1个月(2023年3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四)。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7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8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3年5月5日 14时30分 - 2023年5月5日 15时30分
开标地点: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15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5日 14时30分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5日 14时15分 - 2023年5月5日 14时3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
招标代理:广东逸源工程顾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