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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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4.21 |
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为贯彻落实全*社区发展治理大会精神,打造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国际社区,按照“共建社区、共谋发展、共享**、共建文明”思路,社区拟就“社区便民生活服务中心”项目征集**方。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街道汇泉路社区“社区便民生活服务中心”项目。 二、**内容 (*)双 |
关键词: | 街 路 |
为贯彻落实全市社区发展治理大会精神,打造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国际社区,按照“共建社区、共谋发展、共享资源、共建文明”思路,社区拟就“社区便民生活服务中心”项目征集合作方。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成都市锦江区沙河街道汇泉路社区“社区便民生活服务中心”项目。
二、合作内容
(1)双方共同合作建设“社区便民生活服务中心”,社区通过以阵地换服务形式征集有运营能力的第三方给居民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志愿者积分超市、社区助餐食堂、社区助老服务、社区自媒体学院等便民、体验、交流的平台,提升居民幸福指数和获得感。
(2)每年应辅助社区面向居民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空间的常态化便民服务,并承担对应空间的水、电、物业等成本费用,在此基础上,每年向社区提供不低于五万的资金和不低于7万的等值公益服务。
三、合作场所
汇泉北路177号汇泉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楼图示区域约230m2用于合作运营“社区便民生活服务中心”。
四、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3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五、申报方资格条件及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资料之一:①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近两年申报方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申报方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申报方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缴纳情况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员工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以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票据为准,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文件加盖公章)]
5、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
6、具有丰富的商业运营经验及良好的社会责任感。
7、提供资料证明具有成熟运营社区服务中心的从业经验。
8、提供完整的社区运营方案及回馈社区服务方案。
六、比选文件的领取
持以下资料前往成都市锦江区汇泉北路177号领取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比选申请人应当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1日16时00分前,将密封并标记的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锦江区沙河街道汇泉路社区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沙河街道汇泉路社区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