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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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光明区 |
内 容: | 关于政府购买“归侨齐欢聚·欢乐踏春行”联谊活动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光明街道关于“归侨齐 |
关于政府购买“归侨齐欢聚·欢乐踏春行”联谊活动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光明街道关于“归侨齐欢聚,欢乐踏春行”联谊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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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 1、活动整体策划,包含提供活动方案、活动主题、活动流程、活动创意等。 2、活动所有用料及活动用品(活动道具、海报、服装订制、消耗物料、装饰布置等)。 3、安排住宿酒店,组织沙滩交流活动,现场布置。 4、人员配置:主持人、助理人、团建教练、布置人员。 5、品尝归侨特色小吃、深入了解归侨文化。 6、活动摄影及互动礼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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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99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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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光明街道党政综合办(政协统战组)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