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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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5.08 |
招标代理: | 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沿海开发集团下属子公司债券承销机构招标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沿海开发集团下属子公司债券承销机构招标项目 二、服务需求 ****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南通沿海开发集团下属子公司债券承销机构招标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沿海开发集团下属子公司债券承销机构招标项目
二、服务需求
江苏通州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5亿元,期限不低于3年。
中标单位负责组织会计师、律师、评级机构等所有中介机构,形成债券发行团队,统筹协调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负责债券的申报及报批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单独投标,同时也接受联合体的投标形式,联合体投标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单体或联合体中牵头主承销商与联席主承销商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承销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从挂网日起往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为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D、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主承销商负责对联席主承销商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主承销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席主承销商的真实情况;
E、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主承销商,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定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投标人单体或联合体中牵头主承销商与联席主承销商均须是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
3. 投标人单体或联合体中牵头主承销商须具有证监会对券商的评级分类A类A级券商以上等级(含A类A级),联合体中的联席主承销商须具有证监会对券商的评级分类B类BBB级券商以上等级(含B类BBB级);(以证监会最新通知为准)
4.投标人单体或联合体中牵头主承销商近三年均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证监会处罚以致于不能正常开展债券承销业务(提供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等文件公布的网址及栏目:南通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交易,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
各投标人须于2023年5月8日11时0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沿海开发集团3219办公室(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32楼),并在2023年5月8日14时00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32楼
联 系 人***
电 话:0513-699186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ntgs1101@126.com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