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M-HNZHJTSFJD-001
项目名称:海南智慧交通示范基地一期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98148.38元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需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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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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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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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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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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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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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房乘客电梯
(包含电梯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验收、获取相关主管部门使用许可证批准投入使用、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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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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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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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福湾大道 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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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招标需求详见“第五章 货物需求”。该招标项目只有一个包件,分包件提交投标,各包件内容不可拆分。本次预算金额包括搬运、安装、调试、税费等在本次活动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设备到货。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 项目的其他招标招标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满足如下要求:
1) 、投标人是制造商的, 须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 许可证(乘客电梯 C 级及以上)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 C 级及以上) 或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电梯制造(含安装、维修、改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 证,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2)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 须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 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 C 级及以上) 或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且必须具有生产制造商代理权及投标人对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其代理产品 的生产制造商具备上述1)中要求的资质。
(2) 电梯设备产品具体要求如下:所有投标的电梯设备必须为同一品牌;
(3) 项目负责人***
(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招标”网站(www.ccgp.gov.cn) 政府 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提供查询结果网页下载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以 本公告发布后为准);
(5) 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要求详见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相关格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