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3.04.12招标公告 > 光明区妇联2023年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项目采购公告

光明区妇联2023年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3.04.12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教育招标 
加入日期:2023.04.12
截止日期:2023.04.19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 今年*月**日是国际家庭日,也将迎来第二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推动《中华人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生根,光明区妇联拟择优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光明区妇联****年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
关键词: 教育
 
招标公告正文

今年5月15日是国际家庭日,也将迎来第二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生根,光明区妇联拟择优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光明区妇联2023年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光明区妇联2023年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项目

二、采购预算:20万元。

三、项目需求

(一)活动方案策划、主持词、新闻稿、推文、宣传片等文案撰写;

(二)前期预热、中期现场宣传、后期媒体报道(制定相关方案);

(三)整体活动平面设计、物料制作,现场布置;

(四)节目安排;

(五)活动物料准备,摄影摄像等。

注:投标书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需求中列支项目。

四、报价方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及保密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许可范围、专业设备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将综合投标单位的报价、专业资质、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评选,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六、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分值 

评 分 参 考 及 范 围

价格评分

20

根据供应商报价高低评分,价格越低得分越高,最高不超过20分。

相关资质

20

投标单位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许可范围、专业设备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此项总分不超过20分。

投标单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过往服务经验

15

相关服务经验及合作对象不少于3个,且具有鲜明特色,得分不超过15分。

“好家成长记”家庭教育论坛方案

35

结合我区开展“好家成长记”家庭教育论坛活动需求,论坛主题以“共成长 育未来——家庭教育如何让孩子身心健康发展”为方向,制定一套完整的、可操作、可执行的方案。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横向比较,进行评分。

优的评分标准:活动实施方案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良的评分标准:实施方案内容较全面、具体、针对性较强、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 中的评分标准:活动实施方案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科学合理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查的评分标准:实施方案内容差、针对性差、科学合理差、可操作性差或未提供的。

评价为优得28-35分;评价为良得20-27分;评价为中得11-19分;评价为差或未提供得0-10分。

诚信管理情况

10

投标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诚信管理相关问题,本项得满分,否则不得分。投标单位需提供信用中国或信用深圳下载的信用报告。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递交截至时间:2023年4月19日18时00分;

(二)递交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科润大厦A栋1406;

(三)递交方式: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报价单及相关资料必须额外使用信封或文件袋封装,文件袋开口处均须粘贴封条,并在接口处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请发至区妇联邮箱qtgzbfl@szgm.gov.cn。

八、报价文件(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供应商公司简介、概况及资质证明材料;

(二)项目方案、同类业绩;

(三)项目报价单;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明;

(五)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等相关信息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六)其他政府单位出具的相关项目履约评价函;

(七)履约承诺。

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答疑事项:凡有疑问的,可于2023年4月19日18时00分前联系我单位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