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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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4.17 |
招标业主: | 包头市公安局 |
地 区: | 内蒙古 |
内 容: | 内蒙古自治区 _包头市_包头市本级 |
关键词: | 商务车 |
包头市公安局直属侦查二分局采用(公务用车竞价)方式对包头市公安局直属侦查二分局采购商务车竞价项目 进行采购,请已完成注册并有能力提供下述设备的供货商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述竞价编号:BTSZFCG-DDJJ-2023-13069
项目名称:包头市公安局直属侦查二分局采购商务车竞价项目
采购单位:包头市公安局直属侦查二分局
所属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预算金额(元):359,60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3-04-12 11:25:00
竞价截止时间:2023-04-17 11:25: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计划备案书/核准书编号:包采备字[2023]01587号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公务用车采购)
二、竞价要求 (一)报价须知1.所投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必须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售后服务条款提供各项售后服务。
2.报价应包括对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培训、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如项目成交,则成交供应商依据成交确认书在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协议供货合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供货。
4.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的竞价需求。
(二)答疑与咨询采购人联系方式***
(三)其它1.如果需求明细中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如已停产,请家具用具供货商报价时在备注一栏内写明替代产品型号及详细配置。
2.如果设备型号配置有歧义,请公务用车供货商务必在报价前与采购中心联系落实或报价时明确所报设备型号,否则视为废标。
3.公务用车供货商在报价时,要严格按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提供服务,报价总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不得以低于正品成本价的方式谋取中标。
三、成交原则1.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2.报价供应商满足三家的,报价不同时,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以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说明理由,选择理由将在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四、需求明细序号 | 采购品目 | 品牌 | 数量 | 限价(元)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 | 商品服务 | 名称 | 型号 | 商品服务单价 | 数量 | 商品服务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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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务车 | 广汽传祺/GACMOTOR | 2 | 359,600.00 | 辆 |
悬架系统 : 麦弗式独立悬架;驱动形式 : 前驱;发动机型号 : 2.0T 252马力 L4;排量(ml) : 1.7-2.0L;充满电时间(慢充)(h) : 无;充满电时间(快充)(h) : 无;安全气囊 : 6;有无胎压监测 : 有;车辆稳定系统(ESP) : 有;电子辅助制动系统 (EBA) : 有;防抱制动 ABS+ 制动力分配系统 EBD : 有;整备质量(kg) : 2075;轴距(mm) : 3000;车身尺寸(mm) : 5089*1884*1822;座位数 : 7座;车系 : 中国;车辆颜色 : 黑色;产地 : 国产;车辆类型 : 汽油;变速器形式 : 手自一体变速箱(AT);排放标准 : 国六;百公里及城市综合工况 油耗(L/100km) : 8.3;最大扭矩(N.m) : 390;最大功率(Kw) : 185;最小离地间隙(mm) : 无;最高车速(km/h) : 无;最大续航里程(km) : 无;排气量(L) : 2.0L;生产企业批次 : 2022;油箱容积(L) : 65L;整车质保 : 三年或10万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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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包头市公安局直属侦查二分局
2023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