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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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4.17 |
地 区: | 宜春市 |
内 容: | ? 根据医院业务开展的需要,现对我院儿科开展检测项目所需试剂进行询价。本次采购需公开比选具有资质的供应商进行承接,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公司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及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日**:**截止报名。 二、询价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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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业务开展的需要,现对我院儿科开展检测项目所需试剂进行询价。本次采购需公开比选具有资质的供应商进行承接,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公司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1日-2022年4月17日,17日10:00截止报名。
二、询价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17日10:00,宜春市妇幼保健院509会议室(门诊五楼)。
三、报名地点:宜春市妇幼保健院设备科(门诊五楼)
电话:0795-3569750 ?联系人***
四、询价项目:宜春市妇幼保健院儿科开展检测项目所需试剂(第二次)采购项目
五、项目内容:
第一包:一氧化氮检测项目
第二包:甲型、乙型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项目
参数具体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六、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特定条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提供原厂售后服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例如原厂制造证明、产品注册证、产品注册登记表、货物制造厂商的产品授权代理证书、技术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5.单位负责人***
七、其他要求
询价文件统一用A4纸张装订成册。询价文件一正二副(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正本每页加盖鲜章,文件内所有签名必须本人签名。询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口加盖询价单位鲜章。报价单需单独密封盖章,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单独提交,询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资料。
1.营业执照(副)、税务登记证(副)、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证照可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公司股东、高管名单;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4.供应商可供应清单内所有产品的承诺函;
5.原厂制造证明、产品注册证、产品注册登记表、货物制造厂商的产品授权代理证书、技术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产品彩页等;
6.公司简介、公司经营服务范围、相关业绩(须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本项目主要联系人***
八、评选办法
我院自行组织询价小组,在院纪委的监督下依据本询价公告中询价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的供应商提交报价单,在满足我院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询价文件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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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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