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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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关于****年“民生微实事”项目全民食安,你我共建——食品安全共享共治项目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关于****年“民生微实事”项目全民食安,你我共建——食品安全共享共治项目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单位名称:***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工作站 填 |
关键词: | 食品 街 |
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关于2023年“民生微实事”项目全民食安,你我共建——食品安全共享共治项目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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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工作站 填报日期: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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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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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全民食安,你我共建——食品安全共享共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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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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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和要求:
1、开展1场“全民食安,你我共建”主题宣传活动。结合趣味参与体验的方式开展社区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宣传食品安全知识、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风险食品辨别知识、营养均衡膳食搭配、深圳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相关内容。
2、开展2场食品安全快检速测活动。通过现场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的检测检验服务,富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建议性的向社区居民科普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3、开展1场食品安全小实验活动。组织开展社区食品安全知识沙龙,或食品安全小实验现场体验活动, 促进社区居民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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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232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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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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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工作站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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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