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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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4.26 |
招标业主: | 某部 |
招标代理: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呼和浩 |
内 容: | 公告信息: 项目概况 ****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电子邮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WNMBT-W****/XHTC-FW-****-**** 项目名称:****副食品 |
项目概况 包头某部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电子邮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NMBT-W1002/XHTC-FW-2023-0099
项目名称:包头某部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
预算金额:11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4日 至 2023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电子邮件***
方式:网上电子邮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区软件园D座八楼第四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包头某部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三次)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包号 |
货物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技术要求 |
供货期 |
供货地点 |
备注 |
1 |
包头某部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三次) |
1115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采购服务使用单位与配送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期为1年,采购频率通常为每天配送,或承接其他临时配送任务。 |
合同甲方所属单位指定区域(包头市市区范围内) |
本次拟计划招标3家配送供应商入围。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售后退换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产品新鲜和质量。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有固定的货源筹措渠道,具备物流配送、冷链运输、仓储周转等保障能力,具备商品卫生安全检测、商品包装废弃物处理、食品安全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具备商品及副食品流通追溯体系。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1、本次采购评审阶段(评审时进行)、复审阶段(评审完成后进行)将对是否有围标、串标行为进行严格审查,发现问题的除没收投标保证金、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罚款外,将采取书面警告、通报地方主管单位和纳入军队和地方政府采购黑名单等处罚。
2、投标企业或个人不得提供变造、伪造或串通他人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材料(资质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否则该企业或个人将被纳入军队采购网黑名单,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投标人不得被部队单位列入黑名单,如有上述情形,招标人有权拒绝相关投标人投标,相关投标人在本项目的中标无效,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申领时间: 2023 年 04 月04日至 04 月12日,每日上午 09 : 00 至 12 : 00 ,下午 14 : 00 至 17 : 00 (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 网上电子邮件***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并提供通过“天眼查”查询的相关材料(下载报告或截图信息);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8.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9.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
10.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12.有固定的货源筹措渠道,具备物流配送、冷链运输、仓储周转等保障能力,具备商品卫生安全检测、商品包装废弃物处理、食品安全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具备商品及副食品流通追溯体系的承诺书;
13.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提供扫描件,不得拍照),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
(五)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包,售后不退。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样品
本项目不适用
九、现场勘察
本项目不组织
十、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召开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支队强军网》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正大厦11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十三、项目招标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部门: 毛先生
办公电话:***
采购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