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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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4.18 |
招标代理: |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上湖创新区*政基础设施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上湖创新区创**路交通安全设施及电子监控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湖创新区*政基础设施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苏**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上湖创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
南通上湖创新区市政基础设施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南通上湖创新区创新北路交通安全设施及电子监控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上湖创新区市政基础设施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苏中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南通上湖创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通上湖创新区创新北路交通安全设施及电子监控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南通上湖创新区内
2.1.2工程规模:运通路(原创新北路)位于北部区域,主要服务于区域内部交通。运通路(原创新北路)起点东起南海大道,桩号 K0+000,终点至滨湖路,桩号 K1+460.996,道路全长约 1.46km。本次一期实施范围为桩号 K0+600~桩号 K1+460.996。本工程为迁移旧交安设施、新建交安设施、护栏、电子警察、监控系统、施划标线等。
2.1.3合同估算价: 320万元
2.1.4工期要求:8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年4月20日到2023年7月9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迁移旧交安设施、新建交安设施、护栏、电子警察、监控系统、施划标线等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2)2021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3)2022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4)2023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6)其他要求: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b. 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为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要素归集时,项目负责人***
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10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①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5%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④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4月 4日至 2023年4月1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4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2万元整
8.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 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最高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中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中路2228号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
1号楼二层B区
联 系 人:梅从富 联系人***
电 话:13381255896 电话:***
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