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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金河森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桥涵工程施工【网上竞价】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3.04.04 标签: 内蒙古自治区招标 呼伦贝尔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3.04.04
截止日期:2023.04.12
招标代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区:呼伦贝
内 容:中国***森工集团金河森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年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桥涵工程施工【网上竞价】 **:**:** 条 目 内 容 项目名称 中国***森工集团金河森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年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桥涵工程施工【网上竞价】 项目编号 ****GC******** 采购方式 网上竞价(
 
招标公告正文
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金河森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桥涵工程施工【网上竞价】
20:09:01

条    目

内    容

项目名称

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金河森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桥涵工程施工【网上竞价】

项目编号

0345GC20230018

采购方式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不可修改,不可撤销)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新建钢筋混凝土结构桥梁两座,钢波纹管 19 道。

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国投资金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人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日历天

实施地点:金河森工公司生态功能区

质保期:24个月

验收要求:按合同要求验收

交付条件: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满足交付即能使用

串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关于“串通”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适用

违约惩戒:成交人签合同后出现履约问题(如未兑现承诺、未按时交付、非不可抗力拖延交付或不予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等)列为不良供应商,根据履约的严重程度限制参加我单位所有采购项目3-5年

现场踏勘

踏勘原因:工程建设在野外且内容复杂,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本项目需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踏勘时间:2023年4月11日9:00统一组织踏勘和现场答疑。

组织方式:施工现场,现场答疑。

踏勘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踏勘地点:金河森工公司生态功能区

踏勘报告:现场踏勘后,出具施工组织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应通过采购人确认并盖章。

踏勘费用: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其他要求:由于未参加现场踏勘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注:踏勘根据采购人条件应采取不记名录音录像,供应商准备递交的相关资料盖章并按“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进行上传,提醒供应商在踏勘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

⒈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通过“上传报价单”模块线上递交

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 (含参级) 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参级) 以上资质;

⑶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提供资格证书及承诺书);

⑷供应商提供通过采购人确认并盖章的施工组织方案;

⑸供应商承诺承担三通一平(提供承诺函);

⑹按照工程量清单提供报价文件 (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⑺附件《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资料提交格式》按要求填写完整并按盖章要求盖章。

⒉其他要求:

⑴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⑵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⑴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⑵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⑶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⑷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⑸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⑹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⑺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注:

⒈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中心本项目负责人***

⒉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应注意保护,我中心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2023年4月4日23:59至2023年4月11日9:00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我单位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我单位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

报价时间:2023年4月4日23:59至2023年4月12日9:00

采购最高限价:总价不得超过2,175,572.00元(含税),各规格单价不得超过标的所列单价,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注:

⒈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运费、包装费、装卸费、调试费、检测、保险等全部费用。

⒉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3.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资格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4.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报价保函

缴纳金额:200000元;

截止时间:2023年4月12日9:00;

3、缴纳注意事项:《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及视频》。

4、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保险机构电子投标保单缴纳;

承保单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紫金财产保险(可随意挑选其中1种)

保险费率:0.8000%,保险费最低收费为50元;

保险有效期: 缴纳有效至签订合同之日止,视项目情况可延长有效期,整体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月;

供应商需使用企业基本户支付保费,可通过网银转账/线下汇款至方德保代收款账户;

支持在线下载密文保单,项目开标后可下载明文保函;支持线上申请保险费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

退保规则:

(1)以下两种情形可申请退保,除此之外均不予退保:

①竞价开始前投保人放弃投保或项目发生中止、暂停的;

②竞价开始前项目发生终止的。

(2)退费路径

①网银支付保费的:保费退回投保人在退保申请时提供的银行账户,具体操作详见

《鼎函保险(保函)平台投保人(投标人)操作手册》;

其他:

①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线上退保,请及时联系保险人进行线下退保,也可拨打保函客服联系电话***

②投保人办理退保事宜,满足退保条件的,保险费全额退还。

保险责任的范围:

在投保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险责任:

(1)投标截止后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撤销投标文件;

(2)投保人与其他投标人互相串通;

(3)投保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保人无正当理由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未在相关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限内签订合同;

(5)非因被保险人原因,投保人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人,但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中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行为;

(6)投保人违反招标文件或者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存在其他实质性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电子保单理赔规则:

(1)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在被保险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索赔,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与投保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为限。

(2)被保险人发现投保人在保险期间违反保险合同约定发生保险事故的,可在鼎函保险(保函)平台上发起理赔申请,也可拨打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3)理赔安排:保险人应在收到鼎函保险(保函)平台赔付指令(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或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书面理赔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按照保险金额无条件先行全额理赔。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投保人或其担保人(如有)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积极协助保险人向投保人或其担保人(如有)进行追偿。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中心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⒈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⒉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特殊情形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服务费

1.按成交金额的1.2%收取服务费,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计算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中心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中心

账户信息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行号:104191014056

账号:查看“报名回执”(注: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注意保密,禁止对外泄露,否则将会对您的信用产生不良影响)

履约约定

一、《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二、履约保证金

1.收取金额:合同金额的10%。

2.收取时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签订合同之日前,如果逾期交纳的,视为放弃成交人资格。

3.收取方式:现金交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4.保证内容:①成交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②成交人不按照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的。

5.退还:成交人未发生违约的,在履约完成之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结算要求

⒈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按照工程进度支付;
⒉发票要求:按采购人要求开具适用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布媒体

⒈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http://www.nmcqjy.com/)

⒉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nmgygcg.com/

⒊e交易(http://www.ejy365.com/),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 系 人***

微 信 号:18586095939

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0471-3473040

 

采购单位:内蒙古森工集团金河森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立松  联系方式***

***

供应商应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1)针对竞价公告的异议期: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止竞价结束;

(2)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3)供应商应在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

操作指南

https://nmgcqjy.ejy365.com/news/detail/51782

附    件

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及视频.zip

附件《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资料提交格式》.docx

防火应急路桥涵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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