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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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4.06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五龙汇R*****地块前期展示售楼处亮化工程项目由**盛和五水置业有限公司为建设主体。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前期展示售楼处亮化设计及施工工程进行集团网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五龙汇R*****地块项目前期展示售楼处; *.* |
1.招标条件
五龙汇R22020地块前期展示售楼处亮化工程项目由南通盛和五水置业有限公司为建设主体。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前期展示售楼处亮化设计及施工工程进行集团网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五龙汇R22020地块项目前期展示售楼处;
2.1.2 建设规模:地上面积853.2m2(含二层露台) ,建筑形式:单体建筑,地上2层。 2.1.3 招标控制价:工程投资总额约8.532万元;
2.1.4 工期要求:
本项目总工期为15日历天。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4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4月23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因项目的特殊性,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严格按照招标人需求制定进度计划,所有进度节点必 须满足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因此产生的加班、赶工、交叉施工、临时便道等费用在投标时自行考 虑,后期不再调整。投标单位中标后达不到业主节点要求或以加班赶工为由向招标人提出增加费 用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中标单位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不予结算。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五龙汇R22020地块项目前期展示售楼处露台及外场亮化工程设计、施工。 2.3 工作内容:
(1) 前期展示售楼处露台及外场亮化设计、施工;
(2) 考虑预留屋面发光字电源接入口。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3.1企业资质要求:
(1) 设计: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照 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 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 设计: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
(2) 施工:拟派施工负责人***
1) 拟派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a.施工负责人***
b.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 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 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 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 工负责人***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 ,且应满足 :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
(2)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 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 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 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 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 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4月 6 日17时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 人将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yj@jsshfc.com.cn, 并与招标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方式:转账(公对公)
户名:南通盛和五水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南通港闸支行
账号:50230188000689019
注: (1) 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 费用类别 投标单位名称,如“****项目 招标文件服务费 ****单位”(备注受字数限制,可简写,关键性信息需体现) 。
4.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 弃本项目投标。
4.4、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建设单位支付评委费,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5、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 ”网站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 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 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 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 标文件第三章。
8. 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 投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盛和五水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18521014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