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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乐市城区道路、公园、广场、游园等绿地养护管理对外承包采购(第二批)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3.03.30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绿地招标 广场招标 公园招标 道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3.03.30
截止日期:2023.04.20
地 区:新疆维
关键词: 绿地 广场 公园 道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博乐市城区道路、公园、广场、游园等绿地养护管理对外承包采购(第二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线上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CGK2023-032

项目名称:博乐市城区道路、公园、广场、游园等绿地养护管理对外承包采购(第二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285189

最高限价(元):6920929.5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博乐市城区道路、公园、广场、游园等绿地养护管理对外承包采购(第二批)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285189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博乐市人民公园、青河公园、凤凰山公园、市民游园、锦绣休闲公园及健身广场、市民广场等6个公园广场(面积共计1080897.9m),及万亩生态园节点、光明南路精河东路等36个道路节点绿地(面积共计333307.3m) 对外绿化承包养护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并签订合同日期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标项1:其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3)其他问题: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30日至2023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线上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5.本项目须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政采云平台上同时报名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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