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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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4.19 |
地 区: | 伊吾县 |
内 容: |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交轨公司**将淖项目商砼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将淖铁路*标项目部物资采购(商砼)招标编号:交轨公司****-*.*-**将淖-商砼*. 招标条件本项目**铁路淖毛湖至将军庙线已由**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淖毛湖至将军庙**铁路项目核准的批复》(新政函 |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交轨公司新疆将淖项目商砼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将淖铁路1标项目部
物资采购
(商砼)
招标编号: 交轨公司2023-2.1-新疆将淖-商砼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铁路淖毛湖至将军庙线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淖毛湖至将军庙新建铁路项目核准的批复》(新政函[2020]59号)。项目业主为将淖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将淖铁路1标项目部。本项目商砼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标段线路总长度约为76km,途径伊吾县,巴里坤县。起点为白石湖南站起点DK0+000,终点为DK78+000,主要工程量包括桥梁1.11km/21座,涵洞4km/271座,路基70km(包括布拉克,牛圈湖两个车站) 。
2.2招标内容:商砼
商砼 C15 66m³ 商砼 C20 22.71m³
商砼 C20细石 64.13m³ 商砼 C25 719.395m³
商砼 C30 860m³ 商砼 C40 135.68m³
商砼 C45微膨胀 8m³
2.3特别说明:
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2.4付款方式:
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当月15日乙方至甲方项目部凭甲方出具的验收单据按甲方要求办理结算手续,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具3%或13%增值税专用发票,物资结算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97%,剩余的3%作为质保金,待现场施工结束3个月内无质量问题,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不计利息,无息返还。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备较强的技术能力及生产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解决施工中有关技术难点的能力,根据工程需求,确保供货及施工质量;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并需持有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须提供最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提供完税证明。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标物资(产品)的供货业绩(投标人必须为中标人,不含分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同时提供良好供货业绩证明(投标人须提供销售合同及相应的结算凭证作为证明材料)。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
3.8 近两年内在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低价中标申请调价、不能保证现场供应、供应不合格产品、拒绝签订或无法最终履行合同、提起任何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3.9其他要求:代理商可代理多个符合招标要求的生产企业的产品参与投标,提出切实可行的供应、运输方案及跨地域组织调配资源的措施,并须承诺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来源稳定,投标物资的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并在生产能力、组织供应和运输方案中明确。
3.10投标人同时要求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1招标人仅接受投标人开具的3%或13%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 03月30日15:30时至2023年04月09日10:00时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3年 03月30日15:30时至2023年04月09日10:00时。
4.2 招标文件购买:标书款500元。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将淖铁路1标项目部商砼标书款及包件号”。(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
账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将淖铁路1标项目部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哈密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11000139200264956
4.4 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ec.ccccltd.cn/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 2023年 04月09日10:00时后。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04月19日 10:00时止, 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2023年 04月18日 18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6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将淖铁路1标项目部商砼投标保证金及包件号”。(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
账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将淖铁路1标项目部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哈密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11000139200264956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
7. 招标人信息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雄安交通轨道分公司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将淖铁路1标项目部
公司地址:***
项目地址:***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人:辛延军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电话:***
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发至电子邮箱***
付款凭证第一时间以电子形式发至上述电子邮箱***
2023年0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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