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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2023年林果提质增效(基地示范园建设)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3.03.30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3.03.30
截止日期:2023.04.06
招标代理: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区:新疆维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洛浦县2023年林果提质增效(基地示范园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LZLPX2023-01号

项目名称:洛浦县2023年林果提质增效(基地示范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816000

最高限价(元):81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洛浦县2023年林果提质增效(基地示范园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16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性信息素诱虫 板 24430 个,桶型诱捕器 480 套,电动修枝锯 125 把,电动高枝剪 202 把,16 寸锂电锯 4 个,人字梯 40 个,摇树机 18 个,风送打药机 4 台,生物质菌剂 80 袋,沤肥塑料 4 卷。标识牌 4 个。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4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4.提供2022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5.提供法人(指本单位)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单位缴纳的社保明细及缴费凭证,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提供,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1月、2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将通过现场查询为准);
7.企业负责人***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31日至2023年04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于2023年4月6日 11:00(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洛浦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 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第三条款: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响应该条款要求,全面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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