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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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4.10 |
招标业主: | 乐昌市民政局 |
地 区: | 韶关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路**号湘商大厦**层(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CS*** 项目名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 |
项目概况
乐昌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20层(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2023CS004
项目名称:乐昌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服务期 |
1 |
乐昌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第二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 |
(备注:1、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但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磋商文件格式六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及承诺);(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磋商文件格式七进行承诺);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此三项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3.4 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9日 至 2023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20层(招标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20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20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招标网(https:///)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3.若已购买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昌市民政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