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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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4.01 |
地 区: | 沈阳市 |
内 容: | 采购单位:中铁九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报价截止时间:****-**-** **:** 招标方联系人:李宁 招标方联系电话:*********** 招标方邮箱: 监督方联系人:柳贺 监督方联系电话:*********** 监督方邮箱: 保证金:*.*元 结 |
采购单位:中铁九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3-29 16:13
报价截止时间:2023-04-01 16:30
招标方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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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0.0元
结算与发票信息:
结算方式:按月结算
支付条件: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按照当次完成工作后进行结算,结算单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抬头: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税号:91210100240612006H
其他要求:进出场费用乙方负责,每年季节性停工(如冬季施工、春节等)期限为15天,此期间的租赁费不予计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施工现场停工,停工期间的租赁费不予计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但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因其他原因导致施工现场暂时停工,当月停工连续超过5日,不满10日的,当月租赁费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租金的83%计算向乙方支付;当月停工连续超过10日,不满15日的,当月租赁费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租金的67%计算向乙方支付;当月停工超过15日,不满20日的,当月租赁费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租金的50%计算向乙方支付;当月停工超过20日,不满30日的,当月租赁费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租金的33%计算向乙方支付;因机械设备自身故障造成机械设备不能使用,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赁费(月租单价/30天*停工天数)不予计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甲方每月给予乙方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时间为2天。
交货信息:
交货方式:甲方通知乙方进场
收货人:李宁
收货人联系方式***
其他说明事项:
标的明细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期 | 送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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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100012001013002 | 液压汽车起重机租赁 | 25t | 120 | 台班 | 进场设备状态良好,年限不超5年 | 2022年4月 | 东北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大羊安村 |
2 | 2100014001001002 | 随车起重机租赁 | 12t | 100 | 台班 | 进场设备状态良好,年限不超5年 | 2022年4月 | 东北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大羊安村 |
报价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