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351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Z351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已由 扬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扬行审备[2022]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华易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GZ351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东至规划用地边界,南至孙五房路,西至规划防护绿地,北至规划支路。 2.1.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685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50912.40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109606.40平方米,其中住宅106757.40 平方米,商业120平方米,公建配套27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1306 平方米,其中机动车库面积33077.57 平方米,非机动车库面积8228.43 平方米。 2.1.3项目建安投资:约77660.745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约392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施工工期934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R项目策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交通评估、节能评估等工作; R工程监理: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进度、投资等施工管理及监理服务; R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报批、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运营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1)项目总负责人*** (2)项目总负责人*** 投标人监理组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GZ351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配套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机电一体化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等相近或相关专业;监理员5人。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它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及因严重不良行为直接进入红牌的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单位与个人参与投标,不接受公告发布之日仍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单位与个人参与投标; 3.6.2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3.6.3如投标人为外地监理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到扬州市住建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 3.6.4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6.5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6.6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3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4月18日10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工具费:45元(不含手续费)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9. 备注 10.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10.2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10.3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10. 联系方式*** 地 址: 地 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 邮 编: 邮 编:225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0514-871167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