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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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3.31 |
招标代理: |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项目名称:****年开展知识产权估值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内容 *)更新存量专利估值结果; *)开展**省****年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估值研究工作,《****年**省发明专利估值研究报告》*份,并组织召开发布会; *) |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项目名称:2023年开展知识产权估值服务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采购内容
1)更新存量专利估值结果;
2)开展广东省2022年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估值研究工作,《2022年广东省发明专利估值研究报告》1份,并组织召开发布会;
3)完善专利估值模型,形成《专利估值模型及模型研究报告》1份;
4)对2022年广东省有效注册商标估值总体状况展开分析,形成《2022年广东省有效注册商标估值研究报告》1份;
5)改进商标估值算法理论,完善现有商标估值模型;
6)开展广东省地理标志估值模型的探索与研究,形成《广东省地理标志估值模型分析研究报告》1份;
7)组织召开不少于1场的估值研究相关主题的培训活动;
8)培养2名以上知识产权估值技术人员;
9)知识产权估值工作需求的其他分析报告或活动等;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前
(3)采购限价:8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9)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三、公示、登记时间及登记方式
(1)公示期限:2023年03月27日至2023年03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2)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3)登记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1日17:30(北京时间)
(4)登记方式: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发到gzgk@gzgkbidding.com电子邮箱***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相关说明
本项目中的专利、商标估值算法理论及估值模型的核心技术(包括:开发逻辑、理论依据等)均由广西颐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独创,因此采购人选择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广西颐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六、专家论证意见:无
七、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3年03月27日至2023年03月31日止
八、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
联系电话***
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