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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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4.04 |
地 区: | 台山市 |
内 容: | ***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城街道办事处城南村第一经济**社的委托,定于****年*月*日**时**分于***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对台城街道办事处城南村第一经济**社南湖村原**车行房屋(南湖村***号)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举牌竞投 |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城南村第一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4月4日15时00分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台城街道办事处城南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南湖村原新城车行房屋(南湖村168号) 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 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房屋/面积550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地建筑面积为准) 。
2、标的物所在位置:台城街道办事处城南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南湖村原新城车行房屋(南湖村168号)。
3、发包期限:5年(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28年5月31日止)。
4、交易底价:¥16500.00元/月。
5、承包款(承包款)收取方式:每月15日前交付当期承包款 。
6、竞投保证金:¥198000.00 元。
7、资产使用范围:无污染行业 。
8、承包款递增方式:每3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2026年6月1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10% 。
9、承租方经营期间一切日常开支、债权、债务、税费、工人工资等开支和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0、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消防、水、电线路、及门窗等)无偿归出租方台城街道办事处城南村第一经济合作社所有。
11、承租方每月所缴交的铺位租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交给出租方。
12、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3、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1个月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 2023年3月27日至 2023年3月31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3月31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 年4月4日15时00分,携带相关资料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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