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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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4.18 |
地 区: | 惠州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大集体企业****年度车辆维修及保养、年检代办、车辆清洁等服务公开招标(二次) (采购编号:DF-F-**-**-**)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大集体企业****年度车辆维修及保养、年检代办、车辆清洁等服务公开招标(二次)【采购 |
招标公告
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大集体企业2023年度车辆维修及保养、年检代办、车辆清洁等服务公开招标(二次)
(采购编号:DF-F-23-02-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大集体企业2023年度车辆维修及保养、年检代办、车辆清洁等服务公开招标(二次)【采购编号:DF-F-23-02-01】已由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大集体企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惠州市
2.2项目规模:为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大集体企业提供车辆维修及保养、年检代办、车辆清洁等服务。
2.3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1)框架协议期内
a.中标单位实际服务量达到中标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框架协议。
b.中标单位实际服务量未达到预估金额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应重新招标。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a.中标单位在框架协议期内的实际服务量超过预估金额8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未达到预估金额的80%,可延长该中标单位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满仍未达到预估金额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b.中标单位在框架协议期间或延长期间实际服务量达到预估金额的12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c.延长期内,中标单位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应重新招标。
2、在框架有效期内,中标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维修)有效期到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备案的经营范围应当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框架合同,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4标包划分:本次项目分为1个标的,合计1个标包。
标的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项目预算 (万元,含税) |
最高报价(%,含税) |
中标人数 |
中标比例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标的1 |
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大集体企业2023年度车辆维修及保养、年检代办、车辆清洁等服务公开招标(二次) |
标包1 |
桥西街道片区、河南岸街道片区 |
190 |
<100% |
3 |
50%:30%:20% |
不收取 |
2.5 招标范围:
为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大集体企业提供车辆维修及保养、年检代办、车辆清洁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 维护、小修、专项修理、修理后车辆清洁及中巴等客车的保养维护工作;代办车辆年审及与汽车使用相关的附属服务;洗车、打蜡、封釉、玻璃镀膜、真皮镀膜、车漆镀膜、玻璃贴膜、车身贴膜、改色膜、漆面彩绘、大灯膜、内饰翻新、轮毂翻新、车内桑拿、 底盘装甲、车身精品装饰、辅助功能等服务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s://ecsg.com.cn/)完成注册。 |
2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4 |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 |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 |
投标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及未被相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7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 |
***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 |
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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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供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布的二类或二类以上汽车维修经营备案信息(如备案信息系统截图需显示备案号、备案单位名称等证明材料)或原已取得且仍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二类或二类以上汽车维修经营业务)。 |
2 |
投标人在桥西、河南岸、桥东、龙丰街道片区任一片区内设有车辆维修及保养等服务场所(需提供相关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证明)。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6日17时00分00秒至2023年03月31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管理”-“在线报名”,提交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资料(扫描成1份PDF文件),待招标代理审核通过后在文件下载模块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
4.2 重要提醒: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的下载,请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下载。(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https://ecsg.com.cn/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如注册过程中有问题请致电4008100100转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上传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 U 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包)的投标,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1)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3年03月26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08时30分00秒。
(2)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3)未完成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办理的单位,为避免耽误投标文件递交,请及早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加密项目使用)(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投标人CA办理指南:初购、到期更新》)。
(4)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参与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6. 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3年04月18日08时30分00秒。
地点: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的方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s://ecsg.com.cn/)发布。
8. 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新科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惠州市麦地南路6号之1第3层 |
地 址:惠州市下角江边路18号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 电 话:13413161585 |
9. 异议
(一)异议提交方式
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人与本次报价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投诉举报的机构名称: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纪检监督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516008
(三)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人与本次报价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报价活动或报价文件存在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四)投诉内容及时限
(1)对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向监督人员提出;
(3)对项目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内提出。
(五)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响应供应商,或未能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招标代理(盖章):惠州市新科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 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