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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店镇回春村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采购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3.03.20 标签: 湖北省招标 孝感市招标 孝南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3.03.20
截止日期:2023.03.22
地 区:孝南区
内 容:询价通知书 现有***杨店镇回春村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采购项目,拟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编号:YDZ-ZTB-******* 二、采购项目名称:杨店镇回春村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工程。 三、采购内容:修建机耕路、沟渠清淤硬化、抗旱线路等(具体内容详见工
 
招标公告正文

询价通知书

现有孝南区杨店镇回春村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采购项目,拟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编号:YDZ-ZTB-2023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杨店镇回春村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工程。

    三、采购内容:修建机耕路、沟渠清淤硬化、抗旱线路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建设地点:杨店镇回春村

    五、工期:  30   日历天。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能承接市政工程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法人公司。

 3.供应商均须实名制及提供营业执照、在其经营业务范围内需注明能从事相关此项业务、有履行该项目所必须的设备,相应的技术能力,无劣质工程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询价。

    七、报名及获得询价文件的时间

凡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 3 月 20  日至2023年  3 月  2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在孝感市孝南区杨店镇政府一楼经管站办公室,领取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八、履约保证金

凡中标单位自公示期满后须交纳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5600元,且须在七个工作日内打入指定帐户。开户名称:孝南区杨店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开户银行:孝感农商行杨店支行、 帐号:82010000000218719。凭打款凭证到三资中心出纳处换开收据,自工程完工验收审计后,采购人按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无法履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九、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 3 月  22 日9:30前(8:30开始受理),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预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如另有通知以通知时间为准)。

     十、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孝感市孝南区杨店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孝南区杨店镇回春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孝感市孝南区杨店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2023年 3月 20 日

 

 

第二章 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一、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能承接市政工程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法人公司。

 3.供应商均须实名制及提供营业执照、在其经营业务范围内需注明能从事相关此项业务、有履行该项目所必须的设备,相应的技术能力,无劣质工程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询价。

(二)服务标准和要求:

 1、以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要求中标供应商严格履行合同中所有义务,并承担相关责任。

 2、质量目标:合格。

(三)报价最高限价

本服务项目报价最高限价:为 27.98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报价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四)报价文件的编制及密封

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的格式编制报价文件,并将报价文件密封提交,卦包上写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章、投标单位名称及公章。报价文件份数 贰 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全套报价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若有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加盖单位印章。

(五)所有递交的文件用夹条打孔装订。

二、评议办法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人数为3人或以上单数,询价小组对参与询价的供应商进行资格评审,根据符合采购需求,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也相等的,由询价小组采用投票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一经确认,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公告发布期内,供应商对成交结果、询价过程有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程序受理、答复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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