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黄家坝“彭水苗绣”非遗工坊项目劳务分包进行邀请招标,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有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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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预算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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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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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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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家坝“彭水苗绣”非遗工坊项目劳务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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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7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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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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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施工劳务分包资质。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3月20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在本公告下方自行下载附件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和修改等全部内容,获取后视为潜在比选人全部知晓有关全部内容。
(二)招标文件购买费为:5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前到重庆江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依据收据参与投标,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后,若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时,请在重庆江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问,提问截止时间 2023年3月22日10时00前。
(四)招标人在认为有必要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或修改时,应于2023年3月22日10时00分前,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在重庆江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宣传栏张贴,并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
(五)无论投标人是否获取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全部澄清或修改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六)投标地点:重庆江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重庆市彭水县下街中央豪庭二楼)。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3月23日9 时30分至10时30分。
(八)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10时30分。
(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
(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以现金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前到重庆江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支付(同标书费分开缴纳),并以收据参与投标,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元。
3.投标人必须注明:黄家坝“彭水苗绣”非遗工坊项目劳务分包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名称”。
(二)竞选保证金的退还
比选结束,当场宣布比选结果,退还非中选候选人的竞选保证金,中选候选人的竞选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三)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2.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5%;
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按担保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4.履约担保的期限:自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5.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
(二)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江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无论投标人获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江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电 话:023-78892228
地 址:重庆市彭水县下街中央豪庭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