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3.16 |
---|---|
截止日期: | 2023.03.20 |
地 区: | 舒城县 |
内 容: | 发包公告 项目编号 AHHZ****-**-** 发布日期 ****年*月**日 一、发包条件 高峰乡****年第一批水库移民后扶项目-五白路排水沟工程,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号)、***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关 |
发 包 公 告 |
||||
项目编号 |
AHHZ2023-03-05 |
|||
发布日期 |
2023年3月16日 |
|||
一、发包条件 |
||||
高峰乡2023年第一批水库移民后扶项目-五白路排水沟工程,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舒公管(2023)1号)的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
||||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
||||
1、工程名称 |
高峰乡2023年第一批水库移民后扶项目-五白路排水沟工程 |
|||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舒移中心〔2023〕34号
|
|||
3、发包人 |
舒城县高峰乡人民政府 |
|||
4、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
5、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高峰乡境内 |
|||
6、建设规模 |
控制价为579362.06元 |
|||
7、计划工期 |
45日历天 |
|||
8、发包范围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说明 |
|||
9、发包方式 |
固定价随机摇号 |
|||
10、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
11、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三、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
||||
1、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无限制性承包处罚。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 |
|||
2、拟派项目负责人*** |
*** | |||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
||||
四、报名时间、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
||||
1、报名时间、发包文件获取时间 |
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
|||
2、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3年3月20日下午3时30分 地点:舒城县高峰乡社保大楼二楼会议室 |
|||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
预承包人携带报名资料到舒城县城关镇经开区纬三路舒城皖水四楼报名并购买发包文件,未获取发包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承包资格。预承包人报名时,必须现场提供发包人的推荐函原件,否则不予报名。 |
|||
五、联系方式*** |
||||
*** | 舒城县高峰乡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安徽鸿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舒城县高峰乡境内 |
地址:*** |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
电话 |
18525543375 |
电话 |
18792190868 |
|
六、备注 |
||||
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报名时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报名:业主推荐函、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B证原件。以上资料报名时由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现场提交原件查验,另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3、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预承包单位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4、预承包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发包会截止日前3天向代理机构提出。发包会时间与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发包文件。 5、发包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预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项目相关情况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6、本工程承包保证金5800元,以货币形式由预承包人现场提交,在发包会现场点验,逾期将 视为不响应发包文件而被拒绝承包。 7、本工程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承包价的2%,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照发包文件规定向发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由发包人负责对履约保证金进行管理。 8、成交通知书领取,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7日内领取,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取消成交资格。 |
||||
七、公告发布媒体 |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