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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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3.24 |
招标代理: | 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鄂尔多 |
内 容: | 项目概况 金融公园、三角洲公园、假日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自治区********金辉大厦A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AZB****-A-*** 项目名称:金融公园 |
关键词: | 公园 |
项目概况
金融公园、三角洲公园、假日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金辉大厦A座18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AZB2023-A-013
项目名称:金融公园、三角洲公园、假日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121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0.121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包名称 |
采购需求 |
资金来源及 预算金额(元) |
工期 |
包件1 |
本项目采购清单中全部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政府资金3801219.00元 |
合同签订后1年(以实际最终全部项目服务内容完成时间为准)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以实际最终全部项目服务内容完成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1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4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1.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1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 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 微型企 业,监 狱企业 ,残疾 人福利 性单位 |
非联合体 |
10% |
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 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2.5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供应商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规定格式提供(格式附后,不可修改),未按规定提供的,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3日 至 2023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金辉大厦A座1805
方式: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金辉大厦A座1805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金辉大厦A座18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