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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城东环路西侧、庆丰路北侧地块建设项目(如东高级中学异地新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A3206230340000419003001]>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3.03.10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通市招标 如东县招标 
加入日期:2023.03.10
截止日期:2023.03.20
招标代理: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如东县
内 容:*****环路西侧、庆丰**侧地块建设项目(**高级中学异地**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 项目名称 *****环路西侧、庆丰**侧地块建设项目(**高级中学异地**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A********************** 标段名称 *****环路
 
招标公告正文

如东县城东环路西侧、庆丰路北侧地块建设项目(如东高级中学异地新建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3206230340000419 项目名称 如东县城东环路西侧、庆丰路北侧地块建设项目(如东高级中学异地新建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A3206230340000419003001 标段名称 如东县城东环路西侧、庆丰路北侧地块(如东高级中学异地新建工程项目)电缆采购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3月1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3月20日
工程类型 材料设备采购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如东县城东环路西侧、庆丰路北侧地块(如东高级中学异地新建工程项目)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城掘苴河东片区(一期)开发项目如东县城东环路西侧、庆丰路北侧地块(如东高级中学异地新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东锦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如东锦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如东高级中学异地新建工程项目电缆(详见清单)供货、运输、配合安装、配合调试和验收、售前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维修保养等全部内容,工程造价约780万元。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付。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到招标人通知3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具体以招标人下发的供货通知为准。

2.4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的电缆生产许可证(许可证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货物的电压等级1kV和750V);

(3)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1kv和750V电缆检测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1kv和750V电缆专业检测报告。

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9年1月1日(时间以供销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金额以累计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准)类似电缆工程供货业绩(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为供销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缺一不可);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建议品牌

序号

产品名称

建议品牌(厂家)

1

电缆

远东电缆有限公司、无锡江南电缆有限公司、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

备注:招标文件/公告中提供设备建议品牌的,可以在建议品牌范围内自行选择;以上建议品牌内产品使用前均需经发包人确认。招标文件/公告中未提供设备建议品牌型号规格的,投标人应根据清单及文件要求自行确定,必须完全满足相应的技术规格要求。项目所用线材辅料必须为国标达标产品。

如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的,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应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所用的品牌标准质量不低干招标人的建议品牌,并附相应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等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补充建议品牌的,招标人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

3.7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4. 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20日上午9时00分;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平台”。

5.3 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办文件前需办理“江苏CA数字证书”,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

注:关于“江苏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完善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相关流程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平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平台??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

6.2 开标说明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东锦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珠江路118号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

电    话:18036458262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

邮    编:226009                      

联 系 人***

电    话:0513-85920810-803

 

2023年3月10日

 附件: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电缆生产许可证

资质证书(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取得有效试验报告)

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1kv和750V电缆检测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1kv和750V电缆专业检测报告。

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资质等级

/

财务要求

/

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2019年1月1日(时间以供销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金额以累计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准)类似电缆供货业绩(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为供销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缺一不可)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和招标控制单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

……

……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100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

2、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3.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评分分值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3.3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 1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附件A

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附件B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1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3、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评分分值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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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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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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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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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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