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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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3.18 |
地 区: | 吴中区 |
内 容: | **生态岛幸福河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东片、南片)一标监理招标公告 (编号:E**********************、SDJ.CL****-**-**) *、******金庭镇人民政府 的**生态岛幸福河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东片、南片)一标监理已经苏太管项批[****]**号批准建设。工程资金来 |
太湖生态岛幸福河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东片、南片)一标监理招标公告
(编号:E3205010304040717001002、SDJ.CL2023-11-02)
1、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 的太湖生态岛幸福河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东片、南片)一标监理已经苏太管项批[2022]29号批准建设。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 招标类型:监理招标
所属地区:太湖度假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包括河道工程(河道综合整治主要为23条河道疏拓工程、堤岸工程、河坡护岸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及水生态修复工程等);景观绿化工程(天王荡湖区治理工程、河道景观绿化工程);箱涵工程(新建17座桥涵);闸站工程(新建后埠江闸站、绿光闸工程、文化江闸站工程、象皮咀闸站工程、金铎江闸站)上述内容施工阶段和质保期监理。
(3)工期:291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4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指令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月30日(不含缺陷责任期)。具体开工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内容如下表: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总监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
E3205010304040717001002、SDJ.CL2023-11-02 |
太湖生态岛幸福河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东片、南片)一标监理 |
230 |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或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信誉 良好 |
信誉 良好 |
企业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拟选派总监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4)投标申请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信息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
(5)拟选派总监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个人。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上午9:00至2023年3月18日下午17:00;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7、其他:资格审查材料: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2)拟选派总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或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扫描件;
(3)经办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劳动合同、近3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4)项目总监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承诺书(格式自拟)。
8、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9、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11、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陆斐 传真:/电话:***
12、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徐翔 传真: 电话:***
邮编:215000 E-Mail:
13、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8日
1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5、(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中。
(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进入投标人中间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维护上传企业基本信息、人员、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招标图纸请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
(4)本工程实行水利电子化投标,投标时均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从严从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此次招投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及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的特别提醒通知”:http://www.szzyjy.com.cn:8086/ztzl/028001/20210806/21ffd672-8331-41ff-8fdf-c1b8f09a3bc2.html。
项目法人: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