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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镇安置小区消防采购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3.03.0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泰州市招标 泰兴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3.03.09
截止日期:2023.03.17
招标代理: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泰兴市
内 容:虹桥**置小区消防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虹桥**置小区消防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高新区科能路**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正文

虹桥镇安置小区消防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虹桥镇安置小区消防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兴市高新区科能路1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3212832023022801。

2、项目名称:虹桥镇安置小区消防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预算金额:118224.03元。

5、最高限价:118224.03元。

6、采购需求:虹桥镇安置小区消防采购,主要包括应急照明灯826套,室内消火栓箱门60套,消防水带158套,疏散指示330套,有机玻璃746块,可充装灭火器123具,缺失灭火器337具等。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供货到位。

8、付款方式:货到现场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应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泰兴市高新区科能路11号5楼)。

3、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的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报名截止时间当月或上月的社会保险、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17日15点00分;

2、地点:泰兴市虹桥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

3、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腾讯视频会议)。请各投标单位将签字盖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投标邮箱2546741197@qq.com,并在开标时间后10分钟内通过上述邮箱或视频会议发送解密密码;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密码将被拒绝,请各投标单位注意递交时间,逾期递交的相关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一投标人递交多份投标文件的,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发送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确认函: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6日17:30止。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视为放弃投标;

(2)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现场递交至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泰兴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能路11号)或将《投标确认函》发送至邮箱(2546741197@qq.com)。

(3)投标人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代理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已提交确认函的投标人,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招标人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

2、公告发布媒介:

泰州市政务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目录外项目(http://zwfw.taizhou.gov.cn)

七、监管、投诉受理单位、联系人***

受理单位:泰兴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电 话:***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兴虹桥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投标确认函

泰兴虹桥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名称:,

投标联系人***

手 机:,

传 真:***

邮 箱:。

日期:年月日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特此证明。

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电话:

邮箱: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人。

委托权限:领取招标文件、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洽各项投标事宜,编制、签署、递交、澄清、说明、补正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须附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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