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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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镇江市 |
内 容: | 项目状态: 正在招标 采购类型:总部组织直属单位实施服务类非招标项目 **振光****年汽车吊租赁服务授权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 竞争性谈判采购 **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 第一章 邀请函 **振光*** |
项目状态: 正在招标
采购类型:总部组织直属单位实施服务类非招标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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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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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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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简介(含人工费、材料费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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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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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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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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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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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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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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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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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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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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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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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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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振光2023年汽车吊租赁服务授权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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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吊试组装、
汽车吊设备吊装、 汽车吊设备维修 |
25T汽车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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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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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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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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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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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振光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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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季度开票,发票进账后3个月内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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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人自行填写税率,并注明增值税专用票或普通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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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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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T汽车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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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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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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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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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T汽车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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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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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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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说明:1.采购数量或金额均为估算数量或金额,具体数量或金额根据要求以实际发生为准,应答人应合理自主报价,报价应包含材料费、人工费、税费、以及为此项目准备的服务安全设施、措施等在内的所有费用,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按国家新税率执行,但不含税单价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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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必须由应答人且仅有应答人开具正式正规发票,报价单中“税率”由应答人自行填写,采购人建议税率是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采购人接受其他正式正规发票,可用于采购人税务抵扣的相同税率发票按含税总价进行评审,可用于采购人税务抵扣的不同税率发票按不含税总价进行评审,不可用于采购人税务抵扣的发票按发票总金额进行评审,请应答人注明开具发票品种,未注明者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应答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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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JSZG23-031 江苏振光2023年汽车吊租赁服务授权采购项目 技术规范书”,实施要求及验收要求必须按此技术规范书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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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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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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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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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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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开增值税发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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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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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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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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