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询价不指定品牌,但必须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及我公司使用要求。
质量标准:卖方应严格按照买方提供的规格型号要求供货,满足相应产品现行的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满足买方设备使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分支机构)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二、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交书面报价文件并加盖公章,并以报价文件作为评判依据,询价开标后不得修改或再次报价。
三、结算方式:一票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合同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挂账后,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5 %,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无问题付清。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与银行承兑汇票相结合。质量及数量要求,详见询价单.
四、供应商承诺:我公司承诺所报上述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商等相关信息真实无误,质量无瑕疵,因质量问题,我公司承诺承担相应损失。
五、报价前请及时与采购员联系,核实具体技术要求。报价为含税到位价格。
六、开标后,投标供应商由于价格报错或不能满足我公司使用要求,投标单位须出具相关说明。如一季度出现2次以上,年累计五次以上上述情况,我公司将从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拉黑半年。请各位投标供应商谨慎报价。
七、供应商报价不允许偏离市场价格,否则废标。
八、交货时间、地点、及费用负担
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货至 冀东水泥滦州有限责任公司库房指定地点,运输方式不限。卖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及交货前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费用、装车费等,买方在交货地点验货。
九、经天眼查查询,企业风险等级为高风险的供应商不予入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