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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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淮安市 |
内 容: | 根据****年*月**日**区人民政府会议纪要要求,开展**区水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点改造提升工程,本项目由京杭****区段绿色现代航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本工程建安费预算价***.**万元。拟邀请*家或以上单位参加竞争性报价。 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 |
根据2022年5月10日淮安区人民政府会议纪要要求,开展淮安区水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点改造提升工程,本项目由京杭运河淮安区段绿色现代航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本工程建安费预算价113.75万元。拟邀请3家或以上单位参加竞争性报价。
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文“第五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本项目为施工类项目,预算金额为113.75万元,未达到必须招标的项目规模,京杭运河淮安区段绿色现代航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根据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通知》(淮交工〔2018〕2号)文规定,现对以上项目的相关信息和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9日至3月13日。如有问题反映,请联系:京杭运河淮安区段绿色现代航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京杭运河淮安区段绿色现代航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