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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通扬河东闸站南迁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后审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3.03.0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通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3.03.09
截止日期:2023.03.30
招标代理: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区:海安市
内 容:项目编号F****************项目名称***通扬**闸站南迁及配套工程标段编号F**********************标段名称***通扬**闸站南迁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类型设计 ***通扬**闸站南迁及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扬**闸站南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F3206210336000165 项目名称 海安市通扬河东闸站南迁及配套工程
标段编号 F3206210336000165001001 标段名称 海安市通扬河东闸站南迁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类型 设计

海安市通扬河东闸站南迁及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通扬河东闸站南迁及配套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水利局,招标人为海安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通扬河东闸站南迁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通扬河(栟茶河河口北侧);

(2)工程规模:海安市通扬河东闸站南迁及配套工程;总投资约5000万元。

(3)招标范围:海安市通扬河东闸站南迁及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勘察、测量、信息化系统、水土保持、稳评、方案设计(含防洪封闭圈)、闸站及控制节点建筑物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后续服务等内容,并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各项审批手续及提供各项相应技术资料及各阶段评审费用等。后续服务包括:实施期间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等工作。

(4)勘察设计期限:60日历天。中标后15天内提交工程方案设计(含防洪封闭圈控制方案)文件;中标后15天内完成全部勘察;方案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

(5)质量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成果文件,且通过专家评审。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

海安市通扬河东闸站南迁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125.00

同时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水文地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须提供体现专业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水文地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1年3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2年3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闸门净宽不低于(含)12米或泵站设计流量不低于(含)10 m3/s的闸站工程设计业绩,业绩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彩色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投资的,需提供相关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

(7)其他条件:授权委托书;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总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其他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3月9日到2023年3月 30日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3月30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最高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评标办法

7.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5000.00元整;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4份、含电子文件4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6)特别提醒:

a.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

联系人:曹建文                                 联系人***

电  话:0513-81851091                        ??电  话:0513-81819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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