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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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供应商: 2023年包钢炼铁厂炮泥再次单源直接采购项目单源直接采购已具备洽谈协商条件, 现邀请贵公司参加,贵公司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约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洽谈。 |
1.采购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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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地 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园区包钢东路包钢股份采购中心办公楼 联 系 人: 武志瑞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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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包钢炼铁厂炮泥再次单源直接采购 |
3.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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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23030099 |
4.拟采购项目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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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DM23030099,2023年包钢炼铁厂炮泥再次单源直接采购 ,内容如下,明细详见附件(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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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交货期 |
付款条件 |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2023年包钢炼铁厂炮泥再次单源采购 |
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 |
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
详见明细最高限价 |
0.00 |
以评标当月《耐材之窗》网站的《行情快递》公布的98碳化硅(网站没有97碳化硅价格)和氮化硅铁月均价为调价基价;每三个月为一个调价周期,以98碳化硅占总成本18%、氮化硅铁占总成本27%(总成本占比由包钢利尔提供)为计算依据,当三个月的98碳化硅和氮化硅铁均价相对于基价的涨跌,对总成本造成10%以上的涨跌时,即(调价基价-三个月的98碳化硅均价)/调价基价*18%+(调价基价-三个月的氮化硅铁均价)/调价基价*27%>10%时,进行调价,并从第四个月开始执行;结算价=中标价一〔(调价基价-三个月的98碳化硅均价)/调价基价*18%+(调价基价-三个月的氮化硅铁均价)/调价基价*27%〕*中标价,依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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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用单源直接采购的条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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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依据《包钢(集团)公司内部市场管理办法》(包钢字〔2021〕61号)文件规定, 拟采用单源直接采购方式。 |
6.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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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供应商名称: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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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协商时间:2023年 3月 10日(北京时间)。 拟协商地点: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411房间 |
8.招标中心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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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王静溪 0472-2669664 业务部长:李志罡0472-2669645 客服热线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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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