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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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3.20 |
招标代理: | 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佛山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镇公共停车及充电桩维运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细地址:******大良**中路*号弘越中心**楼)完成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 |
项目概况
龙江镇公共停车及充电桩维运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2023030601
项目名称:龙江镇公共停车及充电桩维运服务项目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龙江镇公共停车及充电桩维运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内容:中标人通过先进的智慧管理手段,有效解决镇内公共停车管理存在的关键性问题,对道路停车位实施智慧管理系统管理。本项目系统建设内容包括:城市停车管理系统的建设、改造,包括车位划线、标识牌、视频监控、路线铺设、前段设备及后台管理系统平台、路内停车管理和服务、微信公众号、加装充电桩等。本项目龙江镇龙江片区现有车位约3029个,2023年6月30日前需新增车位2000个,2023年9月30日前需新增车位2000个(按实际投入使用数量计算)。
本项目分三部分进行建设:(1)对于现有路内泊位约3029个,已安装有地磁设备,可以利旧使用(招标人组织原地磁厂家配合对接),个别已损坏地磁需更换。(2)对于新建的4000个路内泊位,需要新安装地磁进行建设使用。(3)在公共停车位内建设充电桩资源,进行维运。
停车位数量以现场实际划分为准,具体建设清单详见第二章。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期限 |
投标限价 |
备注 |
龙江镇公共停车维运项目 |
本镇所有公共区域路边停车位 |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共10年。 项目建设期(含试运行):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项目范围内的整体建设和试运行工作。 |
每月每个停车位租金不低于65元(车位按实际投入使用数量计算) |
车位租金每2年在上一期的基础上递增5%。 |
扣除年维运成本后,本项目的每年停车收费利润不少于40%(具体由投标人报价确定)支付给招标人 |
维运成本每2年在上一期的基础上递增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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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镇充电桩维运项目 |
本镇已建设的公共停车区域 |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共10年。 |
营业(电费)收入扣除电费、线损(约5%)后,每月剩余收入不少于30%((具体由投标人报价确定)支付给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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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维运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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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维运成本不高于 7872589.31元/首年 |
不足1年的,按月份折算。含停车、充电桩维运成本。 |
详细项目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招标项目内容。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共10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①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单位负责人***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5、参加响应的投标人代表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4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详见第七点“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元/份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3 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文华路文化中心二期大楼四层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3年3 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文华路文化中心二期大楼四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信息,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以下公告网址,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hunde.gov.cn/ggzy/)、龙江镇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ongjiang)。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3月8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3月14日17时30分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办理报名手续。
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证书复印件;
(2)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根据其招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已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的响应。
温馨提示:
1、请投标人特别注意,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峰江商贸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发布人: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 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