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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非自动评审金岗岭至卧龙谷景区旅游道路新建项目初步设计及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内容公开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3.03.08 标签: 江西省招标 上饶市招标 婺源县招标 
加入日期:2023.03.08
地 区:婺源县
内 容:金岗岭至**谷景区旅游道路**项目初步设计及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金岗岭至**谷景区旅游道路**项目初步设计及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项目概况 详见金岗岭至**谷景区旅游道路**项目初步设计及两阶段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金岗岭至卧龙谷景区旅游道路新建项目初步设计及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金岗岭至卧龙谷景区旅游道路新建项目初步设计及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项目概况

详见金岗岭至卧龙谷景区旅游道路新建项目初步设计及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金岗岭至卧龙谷景区旅游道路新建项目初步设计及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三、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婺源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汪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婺源县城投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婺源县蚺城街道紫阳东路17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

监督部门:婺源县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本项目履约信用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或盖章。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材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分

主要人员:20分

技术能力:5分

业绩:14分

履约信誉:6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屮,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3位小数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因素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45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6分

1、有“对本项目的理解”,无遗漏缺项、基本合理的,基本分1.0分,视内容充实、表述清晰、合理可行的程度,酌情加分1分、0.8分、0.6分,本项最多得2.0分。

2、有“对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无遗漏缺项、基本合理的,基本分1.0分,视内容充实、表述清晰、合理可行的程度,酌情加分1分、0.8分、0.6分,本项最多得2.0分。

3、有“总体设计原则和思路”,无遗漏缺项、基本合理的,基本分0.6分,视内容充实、表述清晰、合理可行的程度,酌情加分0.4分、0.3分、0.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4、投标人根据对项目的理解,有各设计分项的“设计思路”,无遗漏缺项、基本合理的,基本分0.6分,视内容充实、表述清晰、合理可行的程度,酌情加分0.4分、0.3分、0.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存在明显不合理或错误,应降低或不得基本分,专家需出具书面说明。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6分

1、有“本项目设计特点”无遗漏缺项、基本合理的,基本分2.0分,视内容充实、表述清晰、合理可行的程度,酌情加分1分、0.7分、0.4分,本项最多得3.0分。

2、有“本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措施”,无遗漏缺项、基本合理的,基本分2.0分,视内容充实、表述清晰、合理可行的程度,酌情加分1分、0.7分、0.4分,本项最多得3.0分。

投标人“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实施”存在明显不合理或错误,应降低或不得基本分,专家需出具书面说明。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4分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4分;较好得3.5分;一般得3分;本项目最多得4分。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4分

投标人对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方面阐述,阐述得好的,得4分;较好得3.5分;一般得3分。本项目最多得4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4分

投标人对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4分;较好得3.5分;一般得3分。本项目最多得4分。

附必要图纸

21分

1、图纸能反映设计道路走廊带现状实景情况,能反映现状地形、构筑物、标高:充分反应体现4分,基本反映得3.5分,局部反映得3分﹔本项最多得4分。

2、进行基本的资料收集,如设计道路走廊带内的控制点、环境敏感点、保护林区、名胜风景区、森林公园等对路线方案影响较大的控制因素,图纸收集资料完整得分4分,较完整得3.5分,部分提供得3分。

3、收集必要的地质方面的资料(自行勘察现提出初步的不良地质处理方案及边坡防护方案,根据桥梁、隧道位置相关地质资料提出设计方案。能够充分反映得4分,仅局部反映得3.5分,部分反映得3分。

4、图纸能反映路线选线与沿线控制点、环境敏感点、保护林地等的空间关系,并且在进行合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布线或避让方案。能够充分反映得3分,基本反映得2.5分,仅局部反映得2分。

5、图纸越岭或隧道方案应根据沿线地形、地貌进行综合比选。能够充分比选,方案合理得3分,方案较合理得2.5分,未能比选,基本合理得2分。

6、地形图3分

1)提供1:2000地形图及1:10000地形图得3分;

2)提供1:2000地形图得2分;

3)提供1:10000地形图得1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2)

主要

人员

20分

项目负责人***

***

4分

满足招标文件附录4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

加分项

4分

1) 项目负责人***

2) 2018年3月以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三级及以上公路的2000米及以上长隧道或特长隧道设计业绩加2分。(此加分业绩不含项目负责人***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以下三种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经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即:①具有施工图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及设计负责人姓名的设计图扉页;②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

基本分

3分

满足招标文件附录5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

加分项

3分

1)为交通、公路或路桥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加1分;

2)为注册土木(道路)工程师加1分;`

3)2018年3月以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三级及以上公路的长隧道设计业绩加1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以下三种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经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即:①具有施工图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及设计负责人姓名的设计图扉页;②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路线分项负责人

***

1分

满足招标文件附录5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

加分项

1分

为交通、公路、道路与桥梁高级工程师加1分。

测量分项负责人

***

1分

满足招标文件附录5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

加分项

1分

为交通、公路、道路与桥梁高级工程师加1分。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

1分

满足招标文件附录5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

加分项

1分

为交通、公路、道路与桥梁高级工程师加1分。

 

[评审依据]:

上述要求的人员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电子公章。

所有人员应提供人员证书和本项目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屮: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E1=1、E2=0.5

2.2.4(4)

技术能力

企业资质

2分

得分项

2分

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加1分

具有工程测绘(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及以上加1分

奖项

3分

/

3分

2018年3月以来荣获中国公路设计协会公路交通优秀设计一等奖的每个奖项加3分,二等奖的每个奖项加2分,三等奖的每个奖项加1分;最高得3分。

评审依据:提供中国公路设计协会(中国公路设计协会-首页(www.chsda.org.cn))网查下载的表格名单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业绩

企业业绩

14分

基本分

8分

满足招标文件附录2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8分。

加分项

6分

投标人自2018年3月以来(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三级及以上公路的长隧道或特长隧道设计业绩。隧道长度:1000米及以上加2分,2000米及以上加3分,3000米及以上加6分;每增加一个业绩按隧道长度加分,最多加6分。(企业业绩加分项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注:(1)需提供2种以上(含2种)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主要施工图纸。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业绩的指标要求,如未体现业绩指标要求可另行增加其他证明材料,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2)业绩信息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6分

/

4分

投标人2019年——2021年连续三年中得到过交通运输部评定的信用评价结果等级为AA级的得4分,A级的得2分,B级的得1分,最高得4分。

评审依据: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图并加盖电子公章。

2分

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行业质量体系升级版认证AAA证书及以上加2分(提供网络截图及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1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

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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