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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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3.28 |
地 区: | 哈尔滨 |
内 容: | ***局集团公司**区域化采购中心***局-****年度运营专用物资-**类配件-热交换器芯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总*KA**TYN ***局集团公司**区域化采购中心***局-****年度运营专用物资-**类配件-热交换器芯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J-****-*** |
哈尔滨局集团公司沈阳区域化采购中心哈尔滨局-2023年度运营专用物资-91类配件-热交换器芯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J-2023-00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局集团公司沈阳区域化采购中心哈尔滨局-2023年度运营专用物资-91类配件-热交换器芯体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沈阳区域化采购中心哈尔滨局-2023年度运营专用物资-91类配件-热交换器芯体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此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唯一授权证明,且制造商须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做出承诺。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投标。
(3)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整车制造企业需提供有效的《铁路机车车辆制造许可证》或《铁路机车车辆型号合格证》原件或复印件。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07日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03月28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cg.95306.cn)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339号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王艳丽(项目负责人***
电 话:0451-86426468
联 系 人:宋金秋(技术联系***
电 话:15846391744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111号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
电 话:0451-86431877
13054354000
电子邮件***
9.其他事项
9.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元。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形式支付(转账时应备注招标编号、包件号、用途,例:HJ-2022-0001 01包 保证金),不接受个人转账(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到账时间以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财务到账时间为准)。
9.2如遇第一次招标项目流标再次发布招标公告时,已报过名的投标人重新在国铁采购平台上报名,不需要重复缴纳投标保证金。
9.3如需在国铁采购平台上传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的(上传时,请在备注里填写开户行名称及账号,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上传方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9.4本次招标项目将同步采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进行线上电子投标。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按流程指引办理 CA 证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于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登录后(帮助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编制投标文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系统投标通道将关闭,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5招标公告附表、附件:
附表1物资需求明细表
附件2供应商手册-招标
10.招标代理服务费相关事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费方式详见下表
服务费类型 |
中标金额(万元) |
率型 |
货物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1.1% |
|
500-1000 |
0.8% |
|
1000-5000 |
0.5% |
|
5000-10000 |
0.25% |
|
10000-100000 |
0.05% |
|
1000000以上 |
0.01% |
说明: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含税到站价(税率13%)收取。中标金额超过100万的,第一个100万按1.5%计算,剩余的按1.1%计算,以此类推。
本项目为固定数量物资采购的,以本项目中标金额为基数,按物资类费率计算,向中标投标人一次性收取代理咨询服务费,在收到服务费通知单复印(扫描)件后三天内,采用银行转账付款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服务费。
本项目为预估数量物资采购的,在采购合同开始履行后,招标代理机构依据采购方提供的合同实际履约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票入账为准),一次性或分次收齐代理服务费。在收到服务费通知单复印(扫描)件后三天内,采用银行转账付款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服务费。
2023年03月07日
附表1
物资需求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编码(如有)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图号/材质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最高限价单价(含税,元) |
最高限价总额(含税,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结算单位及数量分劈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1 |
911100250024 |
热交换器芯体 |
ZL200-202H |
个 |
45 |
60229 |
2710305 |
以采购单约定的到货日期为期限
|
以采购单约定的地点为准
|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
54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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