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锅底湖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7341001001 1. 招标条件 泗阳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泗阳县锅底湖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期)已经泗阳县发展和改格局关于泗阳县锅底湖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泗发改投[2022]67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筹措(主要为省补配套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阳县锅底湖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泗阳县锅底湖,位于泗阳县城厢社区,在泗阳县城西南方向,吴江产业园东部核心区,位于泗阳县吴江泗阳产业合作园区内 2.2工程规模:建设内容包括基底修复和生态修复。基底修复是对锅底湖的地形进行重塑,总面积约为109.09h㎡,其中挖方面积约为50.13 h㎡,填方面积约为58.36 h㎡,挖方量约为102.06万m3,填方量约102.06万m3。生态修复采用“乔木、灌木、地被、水生植物”的植物搭配方式,生态修复总面积为12.8h㎡,其中乔灌木面积为5.12h㎡,地被面积为6.40h㎡,水生植物面积为1.28h㎡。 2.3工期要求:28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优良 2.5付款方式: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 10%(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完成经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量 50%付合同价款的 40%,完成工程量的80%付至合同价款的 65%,工程完工付至合同价款的 80%,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 97%;余款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2.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 建设内容包括基底修复和生态修复。基底修复是对锅底湖的地形进行重塑,总面积约为109.09h㎡,其中挖方面积约为50.13 h㎡,填方面积约为58.36 h㎡,挖方量约为102.06万m3,填方量约102.06万m3。生态修复采用“乔木、灌木、地被、水生植物”的植物搭配方式,生态修复总面积为12.8h㎡,其中乔灌木面积为5.12h㎡,地被面积为6.40h㎡,水生植物面积为1.28h㎡。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预算价:27104804.4元;控制价:27104804.4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1.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3.1.3具有有效的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 3.1.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 3.1.5其他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负责人***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 ③项目负责人***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2.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2.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2.5单位负责人*** 3.2.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2.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2.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5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3.6 异议投诉 3.6.1 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 3.6.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5278110,联系人*** 3.6.3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详细评审标准)
经济标评审 |
投标报价 |
94.0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仵≥ 7家 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8%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 0.9 分,每低1%扣 0.6 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信用等级 |
履约信用等级 |
4.00分 |
企业信用参照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21〕7 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注:2021 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及应用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1 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 年 5 月19 日公布)。 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新的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以江苏省水利厅评定最新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为准。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
1.00分 |
赋分标准:一级赋分值为 1分,二级赋分值为 0.9 分,三级赋分值为 0.7 分,非本省评定的二级和三级视同本省同级别。附证书或正式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第三方信用报告 |
1.00分 |
以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类别:招标投标)中“分数”为评分依据,即信用得分=1.0*分数/100。注:1.信用报告由投标人从诚信库中的“信用报告”栏目中挑选后链接至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该项不得分。2.企业诚信库中的“信用报告”由“信用宿迁”平台推送,投标人根据需要与平台联系推送,电话:*** |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06日 09:00至2023年03月10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7日 09:00; 6.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阳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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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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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3700 |
E-mail:/ |
E-mail:/ |
2023年03月03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