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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谷商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AJB220002-02SG]>

信息发布日期:2023.03.06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京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3.03.06
截止日期:2023.03.27
招标代理: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南京市
内 容:编号: AJB******-**SG *.招标条件 **扬子江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生物医药谷商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
 
招标公告正文
编号: AJB220002-02SG
1.招标条件
南京扬子江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生物医药谷商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2021]62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92014.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酒店及裙楼结构加固工程施工
2.2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北路,生物医药谷B2-7地块,东至星火北路,西至海昌中药公司厂房,南至中丹生命科学产业园A座,北至会展中心
2.3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
2.5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2.6工期要求: 80日历天
2.7工程合同估算价: 3900.00万元
2.8招标内容: 其他工程;钢结构和网架结构工程;
2.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本项目为生物医药谷商务中心酒店、裙楼及地下室结构加固工程,其中包含钢结构工程。加固工程造价约3191万元,钢结构工程造价约48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10工程规模: 钢结构跨度:4.9 m;总重量:273 t;网架工程边长:0 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4.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3-27 09:30:00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
a. 项目负责人***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c. 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
5.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9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结构补强(或加固)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2)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3)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4)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nbsp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nbsp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nbsp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nbsp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nbsp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nbsp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nbsp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8、业绩分
   业绩:1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8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年3月6日9时31分到 2023年3月13日9时31分为止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8.6、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
8.7、项目负责人***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8、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8.9、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10、本项目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8.11、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12、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8.13、根据苏建函【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8.14、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由两名成员组成,应符合以下条件:(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牵头人传递;(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如不符合以上条件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1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 邮编:210000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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