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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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恩施土 |
内 容: | **********是**国最年轻的自治州,也是**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境内**丰富,环境优美,文化优势得天独厚,有歌舞的海洋、艺术的宝库、中国硒都、鄂**海、华中药库、烟草王国、天然氧吧等美誉,是最适宜人类居住的地区之一。<\/span> <\/p> 党的十八大以来,*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是共和国最年轻的自治州,也是湖北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境内资源丰富,环境优美,文化优势得天独厚,有歌舞的海洋、艺术的宝库、中国硒都、鄂西林海、华中药库、烟草王国、天然氧吧等美誉,是最适宜人类居住的地区之一。<\/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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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恩施州委州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湖北省委的重要战略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立足大生态、构建大交通、发展大旅游、打造大产业”四大举措,彰显“土、硒、茶、凉、绿”特色优势,加快推进<\/span>恩施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span><\/span><\/p>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的重要精神,在恩施州建州40周年之际,湖北省美术家协会、恩施州美术家协会、恩施州文化馆、恩施画院共同举办“画说恩施--庆祝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成立40周年美术作品展览”,组织美术家创作美术作品共同描绘新时代恩施州的新画卷,讴歌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span><\/p>
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span><\/p>
一、组织机构<\/span><\/strong><\/p>
指导单位: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span><\/p>
主<\/span>办单位:<\/span>湖北省美术家协会 恩施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span><\/p>
承办单位:恩施州美术家协会 恩施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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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单位:恩施州文化馆<\/span><\/p>
二<\/span><\/strong>、评选委员会<\/span><\/strong><\/span><\/strong><\/p>
展览由湖北省美术家协会与恩施州美术家协会联合组织评选委员会。<\/span><\/p>
三<\/span><\/strong>、展览日期<\/span><\/strong>:<\/span><\/strong> <\/span><\/strong>2023年8月16日--9月22日<\/span><\/span><\/p>
四<\/span><\/strong>、展览地点:<\/span><\/strong>恩施州文化馆<\/span><\/p>
五<\/span><\/strong>、展览规模<\/span><\/strong>:<\/span><\/strong>150件(以实际入选参展作品为准)<\/span><\/p>
六<\/span><\/strong>、参展要求<\/span><\/strong><\/p>
1.参展对象:<\/span><\/strong>面向恩施州内外美术家及其工作者征稿。<\/span><\/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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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span><\/strong>作品内容:<\/span><\/strong>作品的艺术形<\/span><\/span>式为中国画、油画、水彩、版画、陶艺、艺术设计。以恩施的历史文化以及现实生活为素材进行主题性创作,展现恩施州建州40周年的伟大成就,描绘民族地区人民群众创造的历史伟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助力恩施“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展“美丽恩施”魅力和新时代画卷,赋能乡村振兴的美好生活。<\/span><\/p>
3<\/span><\/strong>.<\/span><\/strong>作品尺寸:<\/span><\/strong> <\/span><\/span><\/p>
中国画作品(画芯)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span><\/p>
油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其它艺术类别的作品不超过中国画、油画的尺寸标准。<\/span><\/p>
4、<\/span><\/strong>投稿<\/span><\/strong>要求:<\/span><\/strong><\/span><\/p>
申报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含合作);禁止一稿多投;以往参加过州级省级展览入选作品不要投稿。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恩施州<\/span>美协公众号及相关平台<\/span>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情节严重者按照学术不端处理,三年内不得参加本会组织主办的展览。<\/span><\/p>
5、<\/span>截稿时间:<\/span><\/strong><\/span><\/p>
征集作品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30日截止,过时不再受理。电子作品照片以作品发送邮箱时间为准。<\/span><\/p>
七、评选<\/span><\/strong><\/span><\/p>
1<\/span><\/strong>.<\/span><\/strong><\/span>初评:<\/span><\/strong><\/span>投稿作者需提供高清晰电子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幅,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文件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作品种类材质+创作年代 + 联系电话***
电子照片收件人:郑远景<\/span><\/p>
电话:***
QQ邮箱:1291423306@qq.com<\/span><\/p>
2<\/span><\/strong>.<\/span><\/strong><\/span>复评:<\/span><\/strong>初<\/span><\/span>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或者本人亲自送件(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八、相关事项<\/span><\/strong><\/p>
1.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span><\/p>
2.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span><\/p>
3.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span><\/p>
4.展览入选分别作为湖北省美术家协会、恩施州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1次。<\/span><\/p>
九、<\/span><\/strong>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的权利。对本次展览拥有最终解释权。<\/span><\/span><\/p>
十、<\/span><\/strong>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span><\/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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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美术家协会<\/span><\/p>
2023年2月<\/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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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恩施州美术家协会<\/span><\/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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