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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中央储备粮徐州直属库有限公司小麦双向竞价(以采竞销)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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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23.03.06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京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3.03.06
截止日期:2023.03.06
地 区:南京市
内 容:受中央储备粮**直属库有限公司委托,**粮油商品交易*场举办本次地方小麦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年*月*日 **:** 交易方式:为避免交易中心人员聚集,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销
 
招标公告正文

受中央储备粮徐州直属库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举办本次地方小麦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3年3月9日  10:30

交易方式:为避免交易中心人员聚集,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销售。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中储粮江苏分公司购销双向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采竞销)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采竞销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合同。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中标方须保证轮出小麦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中央和各级地方储备小麦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1.销售出库粮食

1.1品种:小麦

1.2数量:3800吨

1.3质量:以卖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看样时间联系委托方商议决定。未看样参与交易的视同认可标的质量,参与交易视同对委托销售粮食的各类质量指标充分认可,自觉履行成交后各项义务,不得以质量问题为由进行商务申诉。

1.4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

卖方库内车板价销售底价3100元/吨

1.5出库期限:详见交易清单

1.6交收地点:中央储备粮徐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丰县分公司

2.采购轮入粮食

2.1质量要求:2023年江苏产小麦;国标中等以上;水分≤13.5%(以12.5%为基础,每超0.1%扣量0.2%,超13.5%拒收);杂质≤2.0%(过筛返回,超2.0%拒收);容重≥750g/L;不完善粒≤8.0%(以6.0%为基础,每超1%扣量0.5%,超8.0%拒收);色泽气味正常;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指标其他质量超标问题双方协商处理。具体产地要求、质量和食品安全指标见交易清单。

2.2入库价格:固定价3050元/吨。

2.3轮入时间:详见交易清单

2.4交收地点:中央储备粮徐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丰县分公司

 三、参与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地方粮食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销售活动。委托销售单位和受委托单位不得作为或委托其他单位作为竞买人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16452369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各10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100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200元/吨,合计应预交32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0332999900100000090711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交易免收买卖双方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一)销售合同履约

销售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江苏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合同交割期以交易清单为准且原则上不予延期,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江苏市场退还中标方保证金(保证金不冲抵货款,交割完毕后一次性清退)。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二)采购合同履约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购合同期限过半,采购合同履约数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数半数以上,否则委托方有权要求判定中标方违约),采购合同完成率必须达到100%,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后采购方方可确认交易完成。双方交收完毕后江苏市场凭双方签订的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清退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释权归江苏市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八、联系方式***

中央储备粮徐州直属库有限公司:

徐涛燃  15366798365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李佩璇 18900668971

孙先生18118996613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18963609170

(传真)025-58800160 (财务部)025-5880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164523699。

                                 2023年3月6日


附件一:江苏市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doc

附件三:地方小麦购销双向交易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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