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超短期融资券承销商选聘项目 拟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超短期融资券承销商选聘项目;
2、项目需求: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20亿元,期限不超过270天,采用承销团联合承销,牵头主承销商1家,联席主承销商9家。本项目承销方式采用余额包销,中标人需确保中标后一个半月内上报交易商协会,并在上报交易商协会后三个月内获得协会注册通知书。
【特别提醒】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在招标活动期间或履约期间,如遇有相应的政策调整或禁止性限令的,本项目终止,潜在缔约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在南通地区设有一级分行或二级分行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2、具备交易商协会A类主承销商资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站最新公示);
3、被交易商协会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4、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在江苏地区成功注册过至少1个超短期融资券产品,且在发行中担任牵头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以注册通知书为准,且注册通知书需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特别提醒】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2日至2023年03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http://www.netda.gov.cn/)网站。
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通过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http://www.netda.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价格标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投标人须对招标人提供的数据、材料及具有保密义务,如发现中标人有泄密行为,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如发现中标人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3日14时0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五、开标
1、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3日14时0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13楼1323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03月23日14时00分。
2、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13楼132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七、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开始评标。
2、评标地点: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13楼132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董安国 联系电话***
邮箱:812298892@qq.com。
九、招标公告期
1、本公开招标项目的公告期为公告之日后起的5个工作日。
2、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将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