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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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3.06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项目名称: **排水公司****年度**污水处理厂零星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 比 选 文 件 招标人(公章):*****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年 * 月 * 日 比选邀请书 **排水公司****年度**污水处理厂零星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排水公司****年度**污水处理厂 |
关键词: | 污水处理厂 |
项目名称: 万盛排水公司2023年度万盛污水处理厂零星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
比 选 文 件
招标人(公章):重庆市万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3 月 3 日
比选邀请书
万盛排水公司2023年度万盛污水处理厂零星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万盛排水公司2023年度万盛污水处理厂零星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万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比选范围:万盛排水公司万盛污水处理厂所有零星采购,单次采购费用总价低于30000元。
1.2地点:万盛污水处理厂。
1.3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合同期内总费用达到20 万元时截止。
1.4服务要求:接到比选人需求通知后30分钟内必须到货;
1.5质量保证:每次送货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
2.采购清单:详见附件1《采购清单报价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2020年以来 (3内)签订的 6 万元以上的类似购销合同至1
个,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均可(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能佐证该业绩的相关资料);
3.3.投标人能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已三证合一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3.4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1-2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投标人须于2023年3月4日14:00之前自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本项目相关情况。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选人承担。投选人一担中选,投选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延长工期等其他的要求。在与比选人对招标范围内工程内容现场踏勘确认后,须持有经比选人签字盖章的《万盛排水公司2023年度万盛污水处理厂零星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现场踏勘签认单》证明资料。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供货期限: 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合同期内总费用达到20万元时截止 。
5.供货地点: 万盛污水处理厂
6.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所供货物为全新,原装正品产品,且随货物到场一并提供该货物的合格证。
7.本招标项目设最高单价限价为:以各项综合单价取费比率98%为最高限价,投标价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废标。全年总费用不超过200000.00元。(注:结算时以各项的单价限价乘以投标人所报取费比率作为投标单价结算。)如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报价中,取费比率超过98%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注:投标人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取费比率,如取费比率为80%,则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80;如取费比率为80.5%,则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80.5,最多保留2位小数(可忽略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显示的报价单位)。
8.履约保证金、质保金:
8.1形式:银行转账。
8.2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提交【6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及【4000】元的质保金总计壹万元。若乙方未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和(或)其提供的履约担保有瑕疵、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甲方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保证金已退还的,由乙方全额返还甲方),同时由乙方完全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9.本采购项目为综合单价包干,以市场价为计价方式,报价包含完成产品交货的各项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包装费、保险费、上下车费、二次转运费、利润、税金等各种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交货后的售后服务等所需相关费用。
10.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业绩证明
(5)关联关系证明
(6)现场踏勘表
(7)30分钟内到货服务承诺书
11.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1.1评审小组将按规定时间密封报送的报价资料,当众查验开启。
11.2由评审人员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核,按比选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要求,如有不符合项则视为废标。若收到有效报价少于三家,我司将否决所有投标,重新组织报价评审。
我司将结合项目要求、技术响应等因素进行评审,在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12.招标文件的获取
12.1.投标人于 2023 年 3 月 3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12.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12.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13.投标文件的递交
13.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3月 6日 10 时 00 分截止,地点: 重庆市万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3会议室 。
13.2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3 月 6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13.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1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15.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万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重庆市万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3 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