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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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龙江县 |
内 容: | 我公司接受***景星镇庆丰村股份经济**社(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关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服务平台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景星镇庆丰 |
我公司接受龙江县景星镇庆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关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服务平台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龙江县景星镇庆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排水沟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ljx_CQ_2023_S_0452
1.2项目名称:龙江县景星镇庆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排水沟建设工程项目
1.3建设地点:庆丰村委会南
1.4建设规模:1、排水沟共计长度2613米。K0+000~K0+050:长度50米,沟深2米,下口宽20米渐变至6米,上口宽24米渐变至10米;K0+050~K2+612.757:长度2563米,沟深2米,下口宽6米,上口宽10米。2、过水路面长30米、宽5米。
1.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工
1.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7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8付款方式:按完成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合同签订人员进场后预付10%价款;工程完工50%后支付40%价款;工程竣工结算完成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下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质保期1年)后支付(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1.9质保期:1年(参照相关法律执行)。
1.10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现场。
1.11分 包:不允许分包。
1.12其 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自由竞价)
三、采购预算:598,243.04元(含税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本项目要求意向供应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本项目意向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察员)1人、安全员1人,其中技术负责人***
4.3信誉要求(提供承诺或网站截图):
(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4意向供应商须提供采购文件第六章要求的全部材料。
4.5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www.hljnjzx.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请于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将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表(在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中自行下载)及文件费汇款凭证等上述两项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邮箱(snccqjy@163.com),以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指定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竞价。
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泰山路支行
行 号:403261001555
账 号:923000010016950027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电 话:0451-87200171
备注:汇款时请注明该笔费用为“标书款”,并备注上“项目名称(标段号)”、“项目编号”。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1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3月8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交纳至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指定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汇款时请注明该笔费用为“保证金”,并备注上“项目名称(标段号)”、“项目编号”。
七、意向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核:
7.1响应文件审核时间:成交后次日。
7.2响应文件审核方式:成交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4.1项和4.3项要求材料交由采购人审核。审核合格后须将4.4项要求材料邮寄至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邮寄地址为代理机构地址。
7.3放弃成交或采购人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作为违约金,代理机构留取成交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1 竞价方式:自由竞价(减价)
8.2 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3月9日9:00至2023年3月9日10:00
8.3 延时竞价周期:60秒
8.4 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作为违约金,代理机构留取成交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意向供应商所提供服务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www.hljnjzx.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龙江县景星镇庆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龙江县景星镇庆丰村
联 系 人***
电 话:15645261881
代理机构: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51-87200171、87200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