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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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因生产需要,我司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机场专线车辆在天府机场的充电服务,合同期限*年。现就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公交集团***巴士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内容:机场专线车辆在天府机场的充电服务 *.采购服务说明: (*)充电服务的主要车型: 广通牌CAT****ARB |
关键词: | 机场 |
因生产需要,我司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机场专线车辆在天府机场的充电服务,合同期限3年。现就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成都公交集团新城市巴士有限公司
2.采购项目内容:机场专线车辆在天府机场的充电服务
3.采购服务说明:
(1)充电服务的主要车型:
广通牌CAT6119ARBEV电动客车(车身长度11.3米、高度3.82米、配装350Kwh磷酸铁锂电池)
(2)天府机场的充电服务。
4.预计总金额:1500万元(人民币),电费单价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计算,服务费为0.59元/千瓦时。
5.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1)对充电桩的配置,需要满足CAT6119ARBEV型电动客车的充电需求,单车充电功率不低于120KW;
(2)所行经的充电环境通道需满足CAT6119ARBEV车型(车身长度11.3米,高度3.82米)的安全通行,充电车位需能正常停放CAT6119ARBEV车型;
(3)根据生产实际机场专线主站为天府机场,为减少车辆空驶里程及周转时间,充电点位需在天府机场片区;
(4)依据《成都公交集团新城市巴士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电动车辆充电服务。
二、供应商信息
服务商名称: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商地址:***
三、公示期限: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0日止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或单位对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依据或法律依据、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成都公交集团新城市巴士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