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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厅招标公告宿城区退圩还湖及醉美湖湾(水生态)工程项目(EPC总承包)跟踪审计咨询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3.03.03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宿迁市招标 宿城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3.03.03
截止日期:2023.03.28
招标代理: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区:宿城区
内 容:*.招标条件 ***退圩还湖及醉美湖湾(水生态)工程项目已由宿区发改批【****】**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法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宿城区退圩还湖及醉美湖湾(水生态)工程项目已由宿区发改批【2022】8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为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宿城区退圩还湖及醉美湖湾(水生态)工程项目(EPC总承包)跟踪审计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宿城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本次工程位于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屠园镇境内。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①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包括清退圈圩、聚泥成岛、生态防护和生态修复等。

②洪泽湖大堤景观廊道工程:实施景观绿化和生态修复等。

③水系连通工程:新建涵、闸、泵站、坝,河道疏浚等。

2.2.2项目总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3亿元,其中工程部分约1.5亿元、专项部分约1.5亿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宿城区退圩还湖及醉美湖湾(水生态)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但不限于①分析合同价款,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②审核施工图预算、工程计量和进度款支付;③参与工地例会、施工图纸会审与交底、设计变更及竣工验收,发现的问题须及时向招标人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④参与施工过程中关键节点、隐蔽验收、变更及现场签证等工程价款审核,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工程价款调整等;⑤征地移民跟踪审计;⑥完工结算阶段的工程结算审计,提交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等)。

其工作内容除应符合相关规定外,还应根据业主要求对各类合同、隐蔽工程、大宗材料设备采购、工程进度款、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索赔费用等事项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政府部门审计时配合做好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约4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工程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水利工程跟踪审计或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要求:投标单位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5)项目负责人***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7)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8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拟参加投标单位可自行查勘现场,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负责人***

***

7.其他人员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社会保险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10.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联合体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工程审定价(含征地移民)*1.5‰,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20分;2.商务:3分;3.单位业绩:9分;4.项目负责人***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

(1)

商务评分标准

体系认证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得认证证书的,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3分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工程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水利工程跟踪审计或造价咨询业绩的,每有1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9分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①专业工作年限(以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签发时间为准)5年及以上的得1分。

②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③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

***

2.2.4

(2)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

***

10分

2.2.4

(3)

服务实施方案标准

审计工作的程序与方法

审计工作的程序合规,工作方案合理,拟采取的审计方法、依据可靠,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10分

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方案

质量保证体系完整、可行,控制措施可靠,得9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9分

进度保证措施

进度计划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8分

工作服务的目标及保证措施

工作服务的目标、保证审计服务的技术措施、工作质量与服务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合理、可靠,得7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7分

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

重点、难点把握准确全面,应对措施合理可行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10分

对本项目的建议

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切实、有效、可行、对工程实施有帮助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6分

2.2.4

(4)

项目负责人***

***

2.2.4

(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本工程审计费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费率1.5‰*计算基数,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具体赋分标准如下:

以最高投标限价作为评标基准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基本分18分,每下降0.05个千分点(如报价费率为1.45‰)加1分,最多加2分,本项最高得20分。

采用内插法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20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同一业绩时可以同时得分。②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2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③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8.其他内容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210019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11.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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