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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年处理建筑垃圾35万吨及配套加工25万立方米水泥混凝土砌块(砖)项目(二期)招标公告(不见面交易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3.03.02 标签: 江苏省招标 盐城市招标 滨海县招标 
加入日期:2023.03.02
截止日期:2023.03.14
招标代理: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滨海县
内 容:*.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处理建筑垃圾**万吨及配套加工**万立方米水泥混凝土砌块(砖)项目(二期)(项目名称)已由***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滨行审投资备【****】***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投环境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招标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县年处理建筑垃圾35万吨及配套加工25万立方米水泥混凝土砌块(砖)项目(二期)(项目名称)已由滨海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滨行审投资备【2021】4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滨海县城投环境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滨海县年处理建筑垃圾35万吨及配套加工25万立方米水泥混凝土砌块(砖)项目(二期)(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滨海县天场镇海关村

2.1.2建设规模:滨海县年处理建筑垃圾35万吨及配套加工25万立方米水泥混凝土砌块(砖)项目(二期),总用地面积约为21600㎡,总建筑面积为12000㎡,包含砖车间(单跨跨度28.58米)、办公楼一、办公楼二、门卫、围墙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26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1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 其他: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人需严格按照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盐住建建筑〔2020〕33号和盐住建建筑〔2021〕34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工作和智慧工地建设工作。

2.2招标范围:滨海县年处理建筑垃圾35万吨及配套加工25万立方米水泥混凝土砌块(砖)项目(二期),本项目主要包括:砖车间(单跨跨度28.58米)、办公楼一、办公楼二、门卫、围墙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A3209220001000081001001

滨海县年处理建筑垃圾35万吨及配套加工25万立方米水泥混凝土砌块(砖)项目(二期)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项目要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如要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身份。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企业身份证明文件。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身份或投标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其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4业绩要求: /  。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标后项目负责人***

3.2.2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2.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3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9月-2023年2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2.2.3本工程项目部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

3.2.2.4投标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2企业自2022年3月1日(含)以来,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3.3.3企业自2022年12月1日(含)以来,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盐城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

3.7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03月14日15时00分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ABCD)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变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

5)付款方式:工程款指合同价(即中标价)指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价格及上述三项的规费和税金后的工程价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①合同签定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工程款(中标人须提供10%工程款金额的银行保函。其中3%工程款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工程款作为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支付,剩余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相应进度款中支付)。

②本项目所有建筑工程基础施工至正负零并经质监部门全部验收合格后付相应工程款的5%(其中5%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③本项目所有建筑工程主体封顶并经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付相应工程款的12%(其中12%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④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并取得竣工备案证明后付至合同价的70%。

⑤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无质量问题付至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审计结论的90%。

⑥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满三年无质量问题且经政府审计部门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后付至政府审计价的97%。

⑦余款待工程竣工满五年无质量问题按最终审计价结清(无息)。

【付款比例均包含预付款金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须28日内全套竣工验收资料装订成册含竣工图纸移交发包人,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承包人必须拆除所有场地临时设施建筑物并运出施工现场,否则付款不予审批。

注:①中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09*(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相关应缴纳费用按相关规定及文件执行。农民工工资由建设单位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此资金作为工程款在相应的付款节点支付时扣除,详见滨建〔2018〕28号《滨海县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办法》。

③本项目工程审计实行二审制度,经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有执业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计后报审计机关审核,以审计机关审计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④承包人如发生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10万元/次违约金。

⑤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如承包人承建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系承包人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包括甲供材料)引起的,每发现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5万元/次以上至10万元/次以下违约金,发包人有权无限期追溯,承包人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⑥在施工及竣工验收交付后因中标单位质量问题、材料款、农民工工资等原因引起的质量投诉、安全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给本工程的社会声誉造成影响的,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且自愿向发包人缴纳10万元/次违约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的风险和损失。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城投环境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滨海县云海小镇智谷四楼

联 系人***

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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