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3.02.28招标公告 > 大唐保定热电厂-2303-08CY(段王)竞价公告

大唐保定热电厂-2303-08CY(段王)竞价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3.02.28 标签: 河北省招标 保定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3.02.28
截止日期:2023.03.01
地 区:保定市
内 容:大唐**热电厂-****-**CY(段王)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NCYD-******-******-*** 大唐**热电厂就 **省,***,*******段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到 **省,***,***大唐**热电厂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
 
招标公告正文

大唐保定热电厂-2303-08CY(段王)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NCYD-119308-202302-222

大唐保定热电厂就 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到 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大唐保定热电厂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汽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5,000

5. 发货地: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6. 到货地: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大唐保定热电厂

7. 报价单位:元/吨

8. 交货日期:2023-03-01 至 2023-03-31

9. 运距:350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3-03-01 13:38:18

四、竞价主要条款

一、竞价填报要求

1.在竞价前,竞价承运方必须具有运输行业从业资格,具有公路运输经营相关资质的专业物流企业;或具有公路运输经营相关资质的煤炭销售企业,并提供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证件,需要在大唐燃料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dtrlcg.com)完成承运商注册准入,再经托运方审核后方可具备报价资格。

2.在竞价前,竞价承运方须提前对接托运方和矿方了解装卸及其它相关情况,若盲目报价或无法满足托运方要求则视为恶意竞价,报价无效。

3.在竞价时,竞价承运方填报含税运费报价,数值采取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的形式,如9.87元/吨。此报价包含本次运输的全部费用,托运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4.在竞价前,竞价承运方必须向托运方缴纳竞价保证金,否则该竞价承运方报价无效,未中标竞价承运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退还。

5.在合同签订前,中标承运方必须向托运方缴纳30万元履约保证金。

6.在合同签订后,由中标承运方向矿方获取供货承诺书。

二、竞价结果确定规则

1.最终确定 1 家最低报价为中标承运方,以最低报价价格为最终合同价格。

2.如该矿点承运报价出现2家及以上承运方报价最低且相同时,按照竞价平台系统排名进行确定(注:按承运方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名)。如遇最低报价高于市场实际,经双方谈判可将价格下调以符合市场实际,如果不能符合市场实际,托运方有权终止本次托运采购,重新组织竞价。合同期内,如果因市场运费价格大幅波动,脱离实际签订的运费价格,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

3.如在托运方下达调运计划 3 日内中标承运方未按托运方调运计划组织承运,视为主动放弃承运。托运方可以扣除其全额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中标承运方给托运方带来的损失。

4.承运方中标后,及时与托运方签订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计划、兑现考核

1.由托运方书面下达计划运量和开始日期,承运方按照托运方调运计划组织装运。

2.承运方负责将托运方订购段王煤业的煤炭运输到托运方指定地点。

3.托运方以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承运方须将从煤矿拉运的煤炭全部运输至托运方指定地点。

4.托运方以月为单位统计承运方兑现率,如低于 90%,自90%起开始计算,每少1吨考核10元,托运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单方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额保证金。(月兑现率=月实际运量/月计划运量)

5.若出现恶劣天气、检查、道路维护等特殊因素及不可抗力或托运方责任导致计划未达到 90%,托运方可视情况免除兑现率考核。承运方在合同期内完成 90%计划量的,免于兑现率考核的处罚。

6.由承运方的违约行为给托运方造成损失的,托运方考核承运方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托运方实际损失的,托运方保留通过诉讼要求承运方赔偿所有实际损失的权利。

7.到厂数量:在承运过程中,一个结算周期内,数量损耗超过1.0%(不含1.0%),超损部分由承运方承担。数量以货物起运地发运数量与货物到达地结算数量(结算数量以托运方轨道衡数量验收数量为准)作对比。数量损耗扣款=(托运方与矿方的合同价格×超损数量),将从承运方应结算运费中扣除;如一个结算周期内数量损耗未超过1.0%(含1.0%),可以考虑免除数量损耗扣款。

8、到厂质量:每批次电煤承运前,托运企业与承运商共同对出矿电煤进行取样化验,在一个结算周期内,以共同化验热值为基准,托运人到厂验收热值与共同化验热值偏差70千卡/千克以内(包含70千卡/千克),正常结算运费;如托运人到厂验收热值低于共同化验运热值超过70千卡/千克(不含70千卡/千克),以70千卡/千克为基准,每降低1千卡/千克,运费结算单价对应下调0.1036元/吨。

四、结算

1.托运合同兑现完成后,即可进行结算,必要时可以双方协商确定结算周期。结算数量以托运方轨道衡验收数量加合理运损范围内的损耗之和为准。承运方与托运方核对承运数量和运费,双方结算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承运方向托运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结算总价款=结算数量×合同运输单价-考核费用,开票单价=结算总价款/结算数量,以结算确认单的形式进行结算确认。

3.承运方对运输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负责,托运方只负责按照运费结算单核对的结算数量和质量进行付款,其他费用一律由承运方承担。

五 、责任与义务

1.如运输过程中遇煤炭高温,承运方须及时通知托运方相关人员,不得擅自浇水或作其他处理。如因承运方未及时通知托运方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全部承担。

2.承运方如发生未按合同约定的煤矿拉煤、煤质不符、以近顶远、以次充好、途中换煤、卸煤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承运方除承担托运方的一切损失外,托运方将拒付相应运费,并全额扣除保证金。发生上述情况托运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诉权利。由此造成的运输计划完成率低于90%视为承运方责任。

3.承运方须按托运方要求,对汽车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并打上铅封,车箱贴上封条。装车后高出车厢部分必须拍实,防止抛洒。车辆加盖的苫布、铅封和封条必须到站台内方可解除。对于加盖苫布和铅封以及封条管理混乱,运输车辆苫布苫盖、铅封和封条使用不规范的,对承运方按2000元/车进行考核。

4.承运方需按托运方要求随时提供所有汽运车辆在途的相关资料,如煤管票、出矿磅单、行车轨迹等,若承运方无法提供,按 10000 元/车进行考核。

5.承运方如与相关供煤单位串通,故意掺假拉运矸石或分层装煤的,将视承运方违约,托运方可扣除运费并直至终止合同。

6.承运方须按合同要求组织运输,否则托运方有权终止合同。

7.以上罚金和赔偿费从运费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若出现不可抗力因素、政策调整、市场波动幅度较大等情况,托运方及承运方均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并重新组织竞价。

9.托运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运方收取任何费用和摊销任何物品。承运方不得向托运方行贿、提供其他好处费等扰乱派车计划或秩序的行为。

10.如因实际情况限制,托运方有权要求承运方改为汽车直接到厂的拉运方式。

六 、 安全要求

1.承运方必须与托运方签订安全协议,并承担相关安全责任。

2.承运方设立专人负责运输车辆安全,建立严密安全有效保障体系,明确本项目负责人,负责人***

3. 进行燃煤拉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卖方要认真履行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所有重型柴油车达到国Ⅴ及以上、重型燃气车达到国Ⅵ排放标准(以满足当地环保要求为准),车辆检验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保证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和强制保险等手续齐全。

4.承运方在合同期内保证车辆在运输和接卸过程中遵守交通法规、环保法规,如运输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环保事件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运方自行承担。对托运方造成的财产损失照价赔偿。

5.承运方管理人员要及时到托运方进行备案,提供健康体检报告及相关资格证等资料。

6.在承运过程中的一切责任、经营风险、安全风险及费用均由承运方自行承担。

7.承运方在承运过程中对于车辆安全、证照及保险真实完整性负责,因承运方运输车辆不符合要求,造成托运方受到的一切处罚均由承运方负责。

注意事项:

1.本次承运竞价的托运方为大唐保定热电厂。

2.已通过注册审核的承运方均可参与竞价。

3.为进一步规范承运方竞价履约行为,本次竞价承运方须在竞价前向托运方缴纳 100 万元竞价保证金。承运方中标后,竞价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补缴。如因承运方原因没有签订合同或者没有实际履约,其保证金全额扣除。

4.本次承运竞价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请交于大唐保定热电厂账户。缴纳保证金必须使用对公账户,严禁使用私人账户转账。

托运方对公帐户信息: 单位名称:大唐保定热电厂 纳税人识别号:911306008059435839 地址:保定市光明街1号 电话:***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保定热电厂

2. 联系人***

3. 联系电话***

六、备注

七、附件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