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3.02.28招标公告 > 2023年2月-10(承运红树梁矿)竞价公告

2023年2月-10(承运红树梁矿)竞价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3.02.28 标签: 河北省招标 张家口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3.02.28
截止日期:2023.03.01
地 区:张家口
内 容:****年*月-**(承运红树梁矿)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NCYD-******-******-*** **大唐国际***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就 ***,*****,****红树梁矿到 **省,****,******热电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
 
招标公告正文

2023年2月-10(承运红树梁矿)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NCYD-111811-202302-213

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就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红树梁矿到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张家口热电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汽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20,000

5. 发货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红树梁矿

6. 到货地: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张家口热电

7. 报价单位:元/吨

8. 交货日期:2023-03-01 至 2023-04-06

9. 运距:500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3-03-01 09:34:24

四、竞价主要条款

本次承运竞价涉及张家口热电公司2023年居民供热,事关重大,各承运商报价时,务必慎重考虑,量力而行:

1、竞价结束前承运商需交纳40万保证金,承运过程中达不到以下要求的全部扣除保证金。

2、每日至少具备组织50辆车的能力。

3、报价时把一切费用考虑充分,如确因特殊事项导致运费调整的双方协商解决,若有恶意扰乱市场、恶意报价的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4、本次运输无需破碎,由红树梁矿直达张家口热电公司。

5、到厂无卸车费用,报价时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核减投标价格。

(一)竞价填报要求
1.在竞价前,承运方必须具有运输行业从业资格,具有运输经营相关资质的专业物流企业;或具有运输经营相关资质的煤炭销售企业,并提供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证件,需要在大唐燃料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dtrlcg.com)完成承运商注册准入,再经托运方审核后方可具备报价资格。
2.在竞价前,承运方需提前对接托运方和矿方,了解装卸及其它相关情况,若盲目报价则视为恶意竞价,报价无效。
3.在竞价时,承运方填报含税运费报价数值采取小数点后保留一位的形式,如9.8元/吨。
4.在竞价结束前,承运方必须向托运方缴纳40万元保证金,否则该承运方报价无效。
5.由承运方向矿方获取供货承诺书。
(二)竞价结果确定规则
1.最终确定 1 家最低报价为成交承运方,以最低报价价格为最终价格。
2.如该矿点承运报价出现2家及以上承运方报价最低且相同时,按照竞价平台系统排名进行确定(注:按承运方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名)。如遇最低报价高于市场实际值,经双方谈判可将价格下调以符合市场实际值,如果不能符合市场实际,托运方有权终止本次托运采购,重新组织招标。如果合同期内,市场运费价格大幅波动,脱离实际签订的运费价格,双方均可提出终止本次合同的要求。
3.如成交承运方在托运方下达调运计划 3 日内未按托运方组织承运,视为主动放弃承运。托运方可以扣除其全额保证金,并有权追究成交承运方给托运方带来的损失。
4.承运方中标后,及时与托运方签订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计划、兑现考核
1.由托运方书面下达计划运量和开始日期,承运方按照托运方调运计划组织装运。
2.承运方负责将托运方订购的煤炭运输到托运方指定地点。
3.托运方对拉运量兑现率的考核以周、旬或一个结算结算周期作为一个考核周期。(周兑现率=周实际运量/周计划运量,以此类推)
4.承运方需按照托运方计划调运要求安排拉运,如因由于承运方原因,连续3天拉运量达不到要求,视为承运方违约,托运方有权解除合同。按照托运方计划调运要求,以日为单位统计承运方进度兑现率,如低于 100%,自100%起开始计算,每少1吨考核10元,托运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单方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额保证金。
5.若出现恶劣天气、检查、道路维护等特殊因素及不可抗力或托运方责任导致计划未达到 90%,托运方可视情况免除兑现率考核。承运方在合同期内完成完成 90%计划量的,免于兑现率考核的处罚。
6.由承运方的违约行为给托运方造成损失的,在考核保证金基础上,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托运方实际损失的,托运方保留通过诉讼要求承运方赔偿所有实际损失的权利。
7.到厂数量:火车运输方式,一个结算周期内,数量损耗超过1.2%(不含1.2%),如中途需要换装,则为2.2%(不含2.2%),超损部分由承运方承担;汽车运输方式,一个结算周期内,数量损耗超过1.0%(不含1.0%),如中途需要换装,则为2%(不含2%),超损部分由承运方承担。数量以货物起运地发运吨位与货物到达地结算吨位(以托运方火车轨道衡数量验收吨位为准,汽车运输以托运方汽车衡数量验收吨位为准)作对比。数量损耗扣款=(托运方与矿方的合同价格×超损数量),将从承运方应结算运费中扣除。
8.到厂质量:托运方与承运方共同在煤矿采样与共同到厂采样化验结果相对比,在一个结算周期内,质量差加权平均值超过70大卡(不含70大卡),超出部分每卡扣运费0.1037元/吨(山西方向),超出部分每卡扣运费0.0837元/吨(内蒙方向)。
(四)结算
1.托运合同兑现完成后,即可进行结算,必要时可以每1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结算数量以到厂过衡数量为准。承运方与托运方核对承运数量和运费,双方结算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承运方向托运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税率为 9%增值税专用发票。
2.结算总价款=结算数量×运输竞价成交价-考核费用,开票单价=结算总价款/到厂数量,以结算确认单的形式进行结算确认。
3.承运方对运输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负责,托运方只负责按照运费结算单核对的运输重量和质量进行付款,其他费用一律由承运方承担。
4.运输合同时间均以矿方发货时间为结算依据。(承运方必须经矿方过衡单据全部提供给托运方)
(五)责任 与义务(汽车运输的要求)
1.承运方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矿方装车、过磅、卸车,不服从矿方管理的车辆,如托运方得到矿方通知,对违反者拉入黑名单,对承运方给予 2000 元/次的处罚。
2.若承运方司机发生不听指挥、不排队、打架斗殴的,对承运方给予 2000 元/次处罚,发生刑事案件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有权终止承运方发运资格。
3.如承运方因自身原因(拖欠下属车辆运费、工资等)造成闹事、上访、起诉等情况发生,给托运方造成不良影响,每发生一起,托运方对承运方处以 10000 元罚款,承运方承担一切责任。
4.如运输过程中遇煤炭高温,承运方须及时通知托运方相关人员,不得擅自浇水或作其他处理。如因承运方未及时通知托运方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全部承担。
5.承运方如发生未按合同确定的煤矿拉煤、煤质不符、以近顶远、以次充好、途中换煤、卸煤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承运方除承担托运方的一切损失外,托运方将拒付相应运费,按照 10 万元/车次赔偿托运方损失,赔偿款从运费中扣除。
发生上述情况托运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保留法律追诉权利。由此造成的运输计划完成率低于 90%视为承运方责任。
6.承运方须按托运方要求,对运输车辆应加盖苫布并打上铅封,车箱贴上封条。装车后高出车厢部分必须人工拍实,防止抛洒。车辆加盖的苫布必须到厂区内方可解除。对于加盖苫布及塑封管理混乱、不对运输车辆进行塑封、塑封苫盖不规范的、每车次对承运方罚款 2000 元。
7.承运方需按托运方要求随时提供所有车辆在途的相关资料,如煤管票、出矿磅单、行车轨迹等,若承运方无法提供,按 10000 元/车进行考核。
8.承运方如与相关供煤单位串通,故意掺假拉运矸石或分层装煤的,将视承运方违约,托运方可扣除运费并直至终止合同。
9.承运方须按合同要求组织运输,否则托运方有权终止合同。
10.承运方司机不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违反有关规定,托运方有权暂停拉运直至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运方负责。
11.以上罚金和赔偿费从运费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2.若出现不可抗力因素、政策调整、市场波动幅度较大等情况,托运方及承运方均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并重新组织竞价。
13.托运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运方收取任何费用和摊销任何物品。承运方不得向托运方行贿、提供其他好处费等扰乱派车计划或秩序行为。
(六) 安全要求
1.承运方必须与托运方签订安全协议,并承担相关安全责任。
2.承运方设立专人负责运输车辆安全,建立严密安全有效保障体系,明确本项目负责人,负责人***
3. 进行燃煤拉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卖方要认真履行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所有重型柴油车达到国五及以上、重型燃气车达到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检验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保证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和强制保险等手续齐全。在进行运输业务前,卖方需向买方提供承运车辆号牌、行驶证和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复印件。对于未达到以上要求的车辆,买方有权利禁止车辆进入厂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如因卖方弄虚作假、使用排放不达标车辆导致执法部门对买方进行通报或处罚,由卖方承担全部损失,同时买方按照执法部门对买方的处罚金额对卖方进行双倍处罚。承运方对自己所管辖车辆的司机负责安全教育,应当制订严格的安全与文明服务措施,组织运煤司机培训学习,并应当同时遵守托运方各种规章管理制度,接受托运方的监督检查。承运方违反本款规定的,托运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4.承运方进入厂区的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限定车速,在厂区司机下车后必须戴安全帽。
5.承运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车辆事故的,应及时通知托运方,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事故,并将事故调查及处理意见报托运方存档。
6.承运方在合同期内保证车辆在运输和接卸过程中遵守交通法规、环保法规和厂内规定,如运输过程中出现交通意外、环保事件、厂内事故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坏,由承运方自行承担,对托运方造成的财产损失的照价赔偿。
7.承运方现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
8.承运方管理人员变更要及时到托运方备案,并提供健康体检报告及相关资格证。
9.在承运过程中的一切责任、经营风险、安全风险及费用均由承运方自行承担。
10.承运方在承运过程中对于车辆安全、证照及保险真实完整性负责,因承运方运输车辆不符合要求,造成托运方受到的一切处罚均由承运方负责。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

3. 联系电话***

六、备注

七、附件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