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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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3.13 |
招标代理: |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海安市 |
内 容: | 项目编号F****************项目名称*******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编号F**********************标段名称**开发区(洋蛮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工程类型施工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开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F3206210336000157 | 项目名称 | 海安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标段编号 | F3206210336000157002003 | 标段名称 | 海安开发区(洋蛮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海安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海安市开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安市开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开发区;
(2)招标范围:二标段:海安市开发区(洋蛮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新(拆)建灌溉泵站、新建防渗明渠、新建配套建筑物、新建水泥路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23年3月27日到2023年11月30日;工期:248日历天。
(4)合同估算价:
二标段:海安市开发区(洋蛮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255万元。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按标段序号的开标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首先按开标顺序推荐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然后再按开标顺序推荐各标段的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已在前一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被推荐为后序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参与评审。若某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该投标人同时也不得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推荐为本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已在其他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除外),依次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1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2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5)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业绩:二标段无业绩要求。
(9)其他投标条件:授权委托书;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为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要素归集时,项目负责人***
(10)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 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8日到2023年3月13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13日09时00分,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二标段:人民币2.5万元整。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开发区 地 址:南通市海安市城东镇东海大道69号
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
联系人:韩良明 联 系 人***
电 话:13951309568 电 话:0513-81852016